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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星期二的上午,第一节课甄乐思和自己的搭档胡从东,到高一二班教室里,去听自己的辅导老师张兆云的课,老先生讲的是方苞的《狱中杂记》,扣得很细致,每个字每个词,都不放过,连课本下边的小注释,也要让学生自己先用心阅读,仔细体会之后,再结合课文,去把每个句子的意思搞通顺,彻底弄明白,随后能够用自己的话连贯顺畅地说出来,才算是学会了,真正把课文中作者的意思明了在心里了,才算是学生学会了,老师教会了。
甄乐思听到这样的语文课,不由得很感动,想起自己曾经是个高一的学生,坐在教室里面,像这些稚嫩的孩子们一样,自己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是陈泓泽老师,声音洪亮,字正腔圆,一板一眼的讲好每个字,每句话,仿佛一切就在昨天,全部都呈现在眼前了。
可是现在,自己却摇身一变,以一个实习老师的身份,坐在教室后边,再过几个月自己也要站在讲台上,给学生们当老师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甄乐思心里一种不悦感,阵阵袭来,似乎只喜欢自己悄悄地,默默地和作者在一起,灵魂在一起,思想在一起,合作者亲密沟通交流。要给人讲这些最秘密的东西,这样的学习方式,自己是排斥的,甚至是反感的。要天天过这样的日子,这显然不是自己未来想要的生活,自己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和作者促膝谈心,灵魂共通,做一种无人知晓的秘密会谈。
下了课,张老师把甄乐思和胡从东,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坐下来,亲切地说道:“作为一个语文老师,一定要在字词句上下功夫,我们有一句话:‘要给别人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一桶水。’这是我们作为语文老师的基本功和资格,也是我们登堂入室的最低门槛。你们俩自己要在这方面下很深的功夫,没有这个功夫,就是千疮百孔的一份脆弱,会随时在课堂上露馅露怯,掉链子的。”
张老师的话语,让甄乐思脸上阵阵发烫,心跳加快,心里毛毛的,感觉非常得不踏实,不自信,自己老觉得眼看着就要大学毕业了,自己却觉得一切来得太快,好像还没把该读的书读完,读到张老师要求的那种境界,可是,现实却是这样的让人无法满足,只好在以后的日子里,把这种学习的欲望终生保持。
毕竟庄子的那句话,还是很治愈自己的:“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是啊,活到老学到老!这才是自己的信念行为准则。这个毕业,仅仅是生命过程中的一个小小的就自然变化,就像自己过了一年长一岁一样,一切都会在持续进行着,绝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放松。这是自己的人生信条,也是自己活着的使命。
不是为了一碗饭,为了别人的态度,为了所谓的面子,这些对自己来说,都显得太肤浅,太功利,太外在被动了。这个自己是万万不能接受的。活出自己心灵深处的那份自在感觉、快乐感觉,才是自己每天,必须死死地盯着那种最独特的使命感。
“我是不喜欢,跟这帮子小屁孩,一天到晚混到一起的。我毕业了,要去做个公务员,弄个一官半职的,手底下有一群人,鞍前马后的跟着我,伺候我,给我端茶倒水,扫地抹桌子。才是我未来的工作模样。”胡从东对甄乐思说道。
“嗯,你是想做官啊。这个理想也蛮好,成为一方诸侯,雄霸天下,攻城掠地,开疆拓土,好有气魄啊!”甄乐思大声地笑着,高度赞扬着眼前这个小个子,一脸娃娃相的胡从东。
“好男儿志在四方,我要行走天下,我要仗剑走天涯!”胡从东继续开玩笑说道。
“小女子我,可没你的那份雄心壮志啊。只想天天抱着一本自己心爱的书,一杯清茶,一段沁人心脾的轻音乐,独自蜷缩在自己的小天地,没有了外来的阻力干扰,丝毫的控制我就心满意足了。”甄乐思小声说道。
“哦,你这是在逃避社会,远离生活的消极退缩态度啊。只想做个小文人,成天躲在自己的书堆里,咬文嚼字。这不变成了‘书虫’了吗?”胡从东不解地说道。
“也对,本来就是,人各有志嘛,做什么都是活着,讨生活罢了。活在人间,先得让自己活下去,有口饭吃,其次,才能施展自己,内心那个最渴望的梦想。”胡从东接着又补充道。
“没办法,我是身不由己啊。怎么活着让自己的感觉最契合自己的内心,这份追求,总是逼迫着我,做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看起来,很天真,很傻冒的样子。可是就是狗改不了吃屎的病。没救了。”甄乐思自嘲道。
“说说我们俩的班主任工作计划,和上课的教案准备吧。张老师给我分的是一篇古文,荀子的《劝学》,给你分的是现代散文吴伯萧的《猎户》,我俩先分头去备课写教案,之后,可以互相交流分享一下。给对方提提意见,交换一下心得体会。”胡从东严肃地说道。
“好的,必须的!我非常赞同你的建议。我可得好好备课去了,这篇散文,我自己起码得,先读上个几十遍,烂熟于心,才敢给那些娃们讲解,不然,我站在讲台上,都不知道该说啥了。”甄乐思赶紧说道。
“哎呀,你也太认真了吧?下这么大的功夫,你们女生,还就是肯下功夫,我就是粗枝大叶,打个马虎眼,就混过去,这个实习成绩拿到手,顺利毕业就算拉到了。给我分的这篇古文《劝学》,咱们在高中是学过的,我都背会了,给学生讲讲,绝对是小菜一碟了!我没啥备课压力,很轻松就过了。”胡从东得意洋洋地说道。
“走,先回宿舍去,一会儿,她们几个都回来说,去吃饭。我先走了。再见!”甄乐思笑着回应道。
俩人各自回到宿舍去了。
甄乐思想,上了快四年大学了,在唐都师大校园里,和这个胡从东,从来都没说过一句话,只是同班同学而已,知道彼此的名字,有这么个人,没有交集,没有交往,没有交谈,没有任何往来,其实班里的绝大多数男生都是这样的,别说是男生,就连别的宿舍的女生,也很少有较深度的交流。每天都是匆匆而过,来来去去,远远地看着彼此。算是身边的熟悉的陌生人了。
甄乐思回到宿舍,看见折汝旷也回来了,正坐在床边上写教案,就静静地坐在身边,等着她写完了,一起去吃饭。
心里自动地收回到内心的世界:想着刚才和自己搭档的对话,感觉到,自己的教书压力太大了,这种生活,会把自己给逼疯的。完全打破了自己想要好的读书生活,特别是自己隐蔽私密的阅读习惯。更愿意在阅读中,和做书中的作者进行更深层的,个体的体验式的阅读。一点都不喜欢那种大众化的观点和约定俗成的定论式的照本宣科,这样的话,我会被累死了。我简直就活活,把自己给变成了一个可笑的二道贩子。我想起来,就很痛苦。这可怎么办啊?
折汝旷放下手中笔,合上书,笑着说道:“你的课备得咋样了?我还没备好呢!我这篇课文可真难讲!”
“我还早着呢,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备好了?虽说我的讲解课文,是篇现代散文,可是也需要反复琢磨作者的写作意图,到底在文章中,想传达出一种什么样的深刻意图呢?这是我一直想要的达到的效果,首先我自己得特别熟悉课文,而且深刻领悟作者良苦用心。”甄乐思回答道。
“你讲的是那篇课文?我的课文是林觉民的《与妻书》,这篇文章太深情了,一个革命者的浓烈爱情,真不好讲解!高一学生对革命和爱情,能理解到啥程度,我真的不好把握!”折汝旷显得,有些为难地说道。
“哦,你的文章太经典了!我好喜欢啊!我要讲解的课文,是吴伯萧的散文《猎户》,挺有意思的一篇经典。”甄乐思说道。
“你这点说对了,不能只备文章,更要备好学生,学生才是课堂的主体,课堂上的主人啊。这还真用上了,我们学过的教育心理学常识。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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