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每天去他家买现成的。
自78年那场会议后,海市多了不少这些做小生意的个体户,徐凤这样正经在工厂上班的人还是看不起这些个体户的,可这并不妨碍他们照顾对方的生意。
她手里还端着一盘老虎脚爪,这时江浙沪一带的特色面点,外脆里香,海市人也习惯拿它当早餐。
自简西回城后,徐凤越发不耐烦自己做早餐了,她不想便宜了这个小叔子,干脆使劲往老太太兜里掏钱,正好也给自己放个假,让丈夫和儿子也改善一下伙食。
大嫂都吊着嗓子说话了,简西再装睡也有些说不过去了。
他假装刚睡醒,揉了揉眼睛,冲着大嫂笑了笑。
“厚脸皮。”
徐凤哼了一声,扭腰走了出去,给简西穿衣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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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能不能借我一点钱。”
吃早饭的时候,简西突然开口,下一秒,只听“啪嗒”一声,徐凤的筷子已经重重摔在了桌子上。
“你借钱干什么啊?”
苗田瞟了也面露不悦的大儿媳妇,然后转向小儿子,略带疑惑地问道。
“爱国他们几个都大了,我再在家里挤着也有些不像话,我想出去另外租个房子,再看看能不能找到适合我的工作,等安顿好了,我想把蓝秀她们娘俩接过来一块住。”
简西说出了自己的理由,他不是原身,即便受了记忆影响,对这些家人的感情也是有限的,即便是原身,在分开了十多年后,他和现在面前的这一家人,实际上也已经疏远了。
徐凤把他当成这个家的入侵者,这些日子没少给他眼色看,这些原身的父母和大哥难道就不知情们,可他们从来没有替原身说过什么,可见他们心里的想法和徐凤是一样的。
时间和距离,早就使得他们变成了两家人。
“妈,你放心,这钱我会还的。”
原身来到海市近三个月了,因为发觉现在的自己居然融入不到他生长的这座城市里,原身在这三个月里鲜少出门,他怕遇到曾经不如自己,现在却混的比自己更好的朋友。
可简西不一样,他才来到这具身体里四天的时间,却已经把周边逛遍了,对于这个时代,也有了比较浅薄的认知。
现在乡下的妻女一定已经认定他抛弃他们了,这会儿回去,未必能够洗白自己,所以简西只是先寄了一封信回去,打算等自己彻底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了,再回乡接她们母女回来。
“好端端的,怎么想把那个乡下女人接回来了?听妈的,和那边断了,改明儿妈给你介绍几个更好的。”
苗田板着脸,她不喜欢那个乡下儿媳妇,当初儿子要娶乡下女人,她心里就是不乐意的,至于那个素未谋面的孙女,身边养着老大家的孙子孙女,对于那个乡下生长的孩子,她就更加没有感情了。
在她看来,儿子既然回来了,那就不要和那个地方的人再有什么联系了,正好现在有不少女知青回乡,娶不了黄花大闺女,那就娶一个和他情况差不多的在乡下结过婚的女知青,反正简西也还年轻,将来还会有孩子的。
“妈,老三有这个心是好事啊。”
徐凤只听到简西说他要从这个家搬出去,哪里还顾得上其他的。
再说了,简西想把他那个乡下老婆找过来,丢的也是他简西一个人的脸,她到乐意用一个粗俗的乡下女人衬托自己的时髦和优雅呢。
“我和你大哥这些年也攒下了一点钱,妈那儿要是不凑手,我和你大哥也能借你一些,不过不多,也就五十来块吧,也不知道够不够。”
一下子舍了五十块钱,徐凤有些心疼,但是一想到能够请走这个瘟神,她又觉得是值得的。
“谢谢大嫂,这些钱够了,你放心,我会还的。”
简西大概了解了一下这个年代的物价,五十块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可就他要做的事情来看,这笔钱也够用了。
苗田倒是还想说话,却被简栋梁扯了扯袖子拦了下来,一餐早饭,就在一家人迥然的心思里草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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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丹,我娘说你爹不要你了,你现在是没爹爹野孩子,我娘不让我和野孩子玩!”
“野孩子,野孩子,没人要的野孩子!”
一个约莫七八岁,皮肤有些黑黄的小姑娘费力地扛起一筐猪草,对于周遭孩童的嬉笑充耳不闻。
大队部的大榕树下摆着一张桌子,生产队的会计正端着搪瓷杯,惬意地喝着浓茶。
简丹将猪草放下,老会计伸手按了按,确定这筐猪草足够扎实,就在本子上给她记了一个工分。
在做完这件事后,简丹又像往常一样去村口站着,他们这里偏僻,邮差一个礼拜才会来一趟,今天正是邮差过来的日子。
“小姑娘,又是你啊,这次还是没有你的信。”
邮差已经认得简丹了,也大概了解到了简丹的情况的,对于这个小姑娘十分同情,可在他看来,那个已经离开的男人是不会回来了,要不然,怎么可能两三个月了都不往村里寄一封信呢?
“好的,谢谢叔叔。”
简丹失落地耷拉着脑袋,深深地看了眼自行车后座箩筐里的那些信件,那么多信,怎么就没有一封是寄给她的呢?
一次次的失望,简丹揉了揉眼睛,以后她再也不会犯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