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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翼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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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遇到的那一队。

    “雄风大人,按照这样的脚程,咱们再过一天就能回到部落了。”队伍里一个在他左近的年轻人不无讨好地说。这个年轻人叫壮熊,真是人如其名,其身躯也如森林里的黑熊一般结实、健壮,是部落里打猎的好手。壮雄一直对雄风家里的初长成的女儿尤玛虎视眈眈,梦想着成为雄风的女婿,把他健美的女儿揽入自已黑熊一般的怀抱。

    队伍里,一个裸着上身,身上刻满繁复花纹纹身的中年男人,手里举着长茅,脸上的光辉犹如部落里的人崇拜的太阳神一般,高傲而自信。这个男人头上戴着黑色羽毛制成的硕大的鹰羽冠,这充分标示着他在部落里崇高的地位。这一趟对他们来说,犹如长征般的外出,正是他一手促成的。这个男人,正是壮熊口中的雄风。

    雄风见壮熊这么殷勤地搭话,淡漠地点点头,也不回应,而是继续闷头赶路。

    壮熊见自已热脸碰了个冷屁股,有点讪讪的样子,想起雄风那部落里年轻人人人盯着的女儿,还是赶紧腆着脸跟上了他的步伐。

    这次行动的起源,要从20年前说起。

    那一天,正是雄风16岁的部落成人礼举行的前一天,按照部落里的惯例,他至少得亲手猎到一头小鹿作为仪式上的祭品。而这项工作,他早在一周前就开始忙碌了,但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坏透了,还是太阳神没有帮忙,总之直到成人礼快要举行的最后一天,他都没有猎到一头哪怕是野山鸡那样的小动物。

    为了不在成人礼上丢脸,雄风冒险钻进了部落里一向被划为禁地的原始森林深处。

    原始森林里,浓荫匝地,树和灌木缠绕在一起生长,简直把人下脚的空间都要绞杀了。但是由于长期没有人类的扰攘,这里的动物数量之多还是出乎雄风的意料,进来没一会儿,他就射伤了一只牝鹿。那只牝鹿带着他的箭,就往密林深处跑,雄风自然不会放过它,这是他成人礼上的荣耀。

    牝鹿在前边喘息着惊惶地往前跑,雄风的身体划开低垂的枝叶,“哗啦啦”地紧跟着,雄风光着的脚步掠过了溪谷,掠过了矮涧……也不知道追了多久,雄风一直追进了原始森林的腹地。

    就在这片原始森林深处,他遇见了那个改变他一生命运的东西。

    当时,雄风在穿过一片象屏障一样聚在一起的树丛之后,看到那白色的球体,雄风立即吓傻了。

    因为,那个比一座房子还要高的球体,忽然开裂,里面走出了一个他这辈子都没有见过的生物。接下来的画面,他遗失了大部份记忆,只隐约记得自已被那个生物带进球体内,在一个白白的房间里昏迷了过去。有时,他间或地醒来,震撼已极地看到,自已的眼前,出现了自已的脚底板。他想要动动脚,却发现脚底板并不听话,后来他更是惊觉,原来自已的脑袋,已经和身体分家……

    醒来之后,雄风发现自已正躺在部落边缘的一块空地上,身边放着那头被他射伤的牝鹿,不过这头鹿现在已经死得硬邦邦了,而不远处,部落里传来如今族人参加成人礼特有的鼓点声。

    好象昏迷了很久,但其实也不过是一天多。

    雄风带着那头射伤的牝鹿,径直走到了成人礼的仪式现场,自然受到了族人的一片欢呼鼓掌。

    从那以后,雄风的脑子里就始终记得那个生物对他说过的一段话。那段话,象一道神谕,一直刻在他脑子里,他的脑海里,反复出现一个画面……

    而雄风也发现,自已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的身体里,好象蕴藏着无穷的能量,他的力气也变大其大无比,甚至能空手扳倒一头黑熊……

    雄风的蛮力,让他在部落里成了一个众人瞩目的英雄,成了除了族长之外,说一不二的人物。

    奥黑说得很对,如果不是有特殊的事情,雄风他们是不会出现在这里的。和现代人不一样,一直保持着自已生活节奏的雄风所在的原始部落,并未受到丧尸病毒的干扰。但对于丧尸病毒出现后的种种变化,雄风似乎又成竹在胸……

    就在雄风发现自已的力量发生翻天覆地的可怕变化之后,那个白色的圆球又召唤他进去了一次,这一次,他带出了2头长着肉翼的马,并且一种精心养在部落里,直到这次出击,雄风才发现,这些翼马竟然不怕那些丑恶的丧尸,并且以丧尸为食。他对那圆球里的生物,又多了几分崇拜!

    不过,雄风可不知道,还有个奥巴马,居然也知道翼马的这个特性。

    (求推荐收藏,感谢拿着鼠标乱点书友打赏)(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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