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们要他写字,并且不由分说地连墨都磨好了,很有点赶鸭子上架的劲头.王献之一开始皱着眉,一副不乐意的样子。后来看实在是难以推拒了,才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开始卷袖子。
我知道他不是不乐意写字,而是不乐意给一家那么小的店子写字,尤其不乐意被人“逼”着写字。
好了,总算大少爷开始卷袖子了,我才要伸手去拿笔,素素已经抢过来说:“妹妹,还是让我来吧,别把你的手弄脏了。你病体初愈,不要在这儿站久了,快躺着去吧。等会我们去店里的时候你也别去了,就留在家里好好休息。有我和胡掌柜陪七少爷去就行了。”
瞧我今日这称呼,平地三级跳,由二掌柜到桃叶妹妹再到妹妹,不过一顿茶的功夫,已经完成了从上下级般疏远到家人般亲密的过渡。可怜的胡二哥,明明是威严的“大掌柜”,现在变成客气疏远的“胡掌柜”了。
虽然如此,我还是努力挤出笑容道:“素素姐姐真体贴,那就有劳素素姐姐了。”
唉,为什么这明争暗斗总是无所不在?素素不过是第一次见到王献之,就这样跟我争起来了。可以想见,若我有一天真的嫁给了王献之,在他妻妾成群的家里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我默默退到一边,任由素素去贴身服侍大少爷写字。
只见素素小心地把纸抚平,再小心地把笔递给王献之,毕恭毕敬地说:“七少爷,请!”
王献之伸手接过笔,沉凝片刻后,突然抬首看向我,向我露出璀璨的一笑,轻轻叹了一声:“果然是文房五宝!”
言毕,出手如电,唰唰唰,四个字一挥而就。
“哇!”素素率先鼓起掌来,胡二哥也由衷赞叹。
连我都暗暗诧异,看他的眼光中又多了几分感佩。
想不到他生了一场病,这书法技艺却更上一层楼了。
胡二哥这会儿对王献之已是真心敬佩了。刚开始的时候,他对王献之是恭敬中又带着几分不逊的,大概以为王献之不过是借了家里的权势地位而浪得虚名,只会在平民面前显摆。如今亲眼见到王献之写的字,方信人家是有真本事。
胡二哥本身也是忠厚至诚的人,这下一揖到地说:“多谢七少爷赐名,有了七少爷这幅字,我们店里以后肯定生意兴隆。这润笔之资我不敢给,小店暂时也还给不起。等以后我去外地进货的时候,一定想办法找件稀罕东西,到时候再献给七少爷,以答谢今日之恩。”
王献之忙朝他摆手道:“不用不用,你是桃叶的朋友,也就是我的朋友。我为朋友做事,从来不兴收润笔的。这个字幅,是我送给你的。”
我也在旁边帮着说:“是啊,胡二哥,七少爷说要送给你,就是拿你当朋友了。你再说什么润笔,反而辜负了七少爷的一片心意。”
胡二哥再次一揖到地:“那就多谢七少爷了。”
这时再看素素,那双闪闪发亮的眼睛里,一颗颗红心正在蹭蹭蹭地往外冒呢。
胡二哥和素素只怕是没指望了。女孩子,一旦心里爱上了谁,那就跟钻进了世上最小的牛角尖一样,用火剪也夹不出来了的。
看素素今日的表现,我猜,即使没有王献之出现,她也不肯嫁给一个从前在她家做小伙计的人的。胡二哥现在虽然是她老板,可也不过是一家只有三个伙计的小文具店老板。她父亲当年可是开有多家分店的,家里的库房最多的时候存有几千张毛皮,离巨富也不远了。
胡二哥心心念念地是恢复昔日的家业和身份,素素呢,是不是也和胡二哥一样的想法?
幸好我家以前也只是清贫之家,所以我活得没有负担,对未来没有那么多不切实际的想法。
等字迹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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