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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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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瑶后来还是去了唱片店。

    在那个拥挤的商场里,她远远站着,看到韩坡在那家仅仅容得下几个人的店里,站在柜台后面,他一边吃饭一边收钱。一个零钱掉到地上,他弯下身去,找了很久。

    她突然感到一阵难过:这真的是他所选择的生活吗?这种生活太委屈他了。以前那个韩坡呢?以前,为了练琴可以废寝忘食,弹不好一首歌便怎样也不服气的韩坡到哪里去了?

    就在这个时候,韩坡发现了她,他们默默无言地对望着。

    “你来这里干什么?这里不适合你来的。”韩坡走到店外面说。

    “我在附近经过,所以来看看。我那些旧唱片卖得好吗?”她笑笑问。

    “喔,很好。”他说。

    “那么,你要请我吃饭喽!”

    “现在就去。”他匆匆关上门,带她离开那个地方。

    他们去了附近一家小饭馆。她告诉韩坡,她将要拍一条手表广告片,并且负责写主题曲和配乐。他们谈了许多关于时间的话题。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你想回去几岁的时候?”她问。

    “我没想过。你呢?”

    “11岁。回去11岁那年,我会阻止爸爸妈妈离婚。我以为你会想回去8岁呢!那就可以再弹一次离别曲。”

    “我从来不后悔的。”他说。

    “真的没做过一件后悔的事情?”

    “倒是有一件。”他说。

    那时,他刚到巴黎,身上的钱差不多花光了,又找不到工作,每天只能吃几个面包充饥。一天,他的朋友小胖问他有没有兴趣赚点钱。

    “怎么赚?”他问。

    “有个女人想要生孩子,她想要中国人的精子,但她嫌我长得丑。”

    他吓得张大了嘴巴。

    “酬劳不错的。”小胖说。

    “是直接还是间接?”

    “当然是间接!你真想得美!她想要人工受孕。”

    他没想过自己要沦落到在巴黎卖精子,但他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

    那个女人要求跟他见面。韩坡依约来到一家中国餐馆。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他很意外。她是个法非混血儿,长得很美,约莫35岁。她以前爱过一个中国人,他是她一生最爱的男人。后来,他在一宗攀山意外中粉身碎骨。许多年了,她忘不了他。当青春差不多开到荼糜的时候,她想到要怀一个有中国血统的孩子,在下半辈子陪在她身边。但是孩子必须长得像他,所以,孩子的爸爸也要长得像那个已经死去而她仍然深深爱着的男人。

    韩坡长得有点像他,一瞬间,她改变了主意,说:

    “我们不如直接来吧!”

    他吓得连忙从那家餐馆逃出来,吃了一半的一盘炒米粉也只得留在里面。

    两个月后,他在街上又碰到那个女人。这一次,两个孤单的人走在一起。他跟她说,他不想要孩子,她答应了。四个月后,骤来的爱情也骤然消逝。他没有再见过她。

    可是,有时候他会担心,她会不会怀了他的孩子?那么,他便可能有一个中、法、非混血的孩子,再加上他爸爸的祖先好像是有一点维吾尔族血统的,那就是中、法、非、维吾尔族混血的,他真怕有天有个混了四种血的小孩叫他爸爸。

    李瑶几乎笑出了眼泪。

    “这就是你最后悔的事情?”

    韩坡腼腆地笑了。

    “你喜欢现在的工作吗?”她问。

    “很好啊!非常自由!”

    停了一会,她问:

    “你有什么梦想?”

    “梦想是愚蠢的。”他说“我没有梦想。”

    他的声音听起来是那样毋庸置疑。她无奈地笑了笑,没有再问下去。再问下去,就显得她的愚蠢了,就像她以前写给他的那些信,用意虽然是好的,内容却笨拙得可以。

    走出小饭馆的时候,他们才发现天色忽然暗了许多,雨密

    密麻麻地横扫,途人仓皇地躲到楼底下避雨。

    “糟糕了!我还要去唱片公司开会。”她说。

    “我去买一把雨伞。”韩坡说。

    “不用了,等一下就好了。”

    “你等我。”他说。

    她看到他走在浓浓的雨雾中。人们撑开伞遮住脑袋匆匆走

    着,圆拱形的伞篷互相碰撞,一下子,就不见了韩坡的踪影。

    他回来的时候,带着一把苔藓绿的塑胶雨伞,头发和衣服

    都湿了,就像刚刚从一池水里爬上来那样。

    “你淋湿了。”她说。

    “没关系。”

    他撑着伞,帮她招了一辆计程车。道别的时候,他叮嘱她不要再到唱片店来,这种地方人流太复杂了。

    车子开走的时候,车窗一片迷朦,她看不清楚他,只看到一个依稀的人影站在雨的那边,留下了一段白茫茫的距离。

    她曾经以为,时间是客观的流动,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优待谁,也没有亏待谁。可是,就在这一刻,她发现时间是一种感知,对每个人也许都不尽相同。快乐的时间是短促的,等待的时间是漫长的,一切会随着情境而有了自己的速度。她和韩坡所过的时间或许是两支节奏不一样的歌,惟有童年那段时间是重叠的,而且永远凝结在记忆里,也因此弥足珍贵。在雨的那边的那边,有些东西超越了时间。

    ----

    走进唱片公司的会议室时,李瑶兴奋地告诉顾青和林梦如:

    “我有灵感了!”

    他们奇怪地看着她。

    “手表广告的歌!”她说。

    “你看你!湿成这个样子!”林孟如拿了一条毛巾帮她抹头发。

    “你去哪里?”顾青说。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叫遗忘的歌?”

    一切皆成往事,但时光不会遗忘。

    韩坡回到店里,把脚上那双湿淋布鞋脱了下来,倒挂在柜台旁边。他嗅到自己皮肤上留下了雨水的味道,雨的味道在这狭小的空间里漫漾出来,尤其清晰。这是他的味道,还是也混杂了李瑶的味道?陪她等车的时候,他感觉自己被丝丝长发撩拂,也闻到她头发湿润的青草味,心里有片刻幸福的神往。

    他真的没有梦想吗?那曾经有过的梦想就像一场横暴的雨,地上的芦苇翻飞,风吹过后,已无处寻觅。他早就学会了,生存比梦想重要,后者是他负担不起的奢侈。

    夏绿萍的公寓附近,有个山坡,山坡下面有个雨水积成的水窝,日子久了。就养出了许多蝌蚪。有天黄昏,他和李瑶在那里捉蝌蚪,他们各自捉了满满的一袋。忽然下了一场滂沱大雨,他们慌忙爬上山坡,躲到楼底下避雨。他无意中发现地上有根断开了的粉笔,他拾起来,在地上画了八十八个琴键。然后,他饰演左手,李瑶饰右手,两个人以四条腿代替双手,用脚合奏了肖邦的雨滴。湿淋淋的两个人又忘情地弹了许多支歌,天地间都成了淅淅沥沥的回响。

    跳琴键的日子远了。时光流逝,那一幕,他从来不曾说与人听。在雨浪飘摇的那边,还长留着一行童稚的足迹。他思念那个雨声的年代:那时候,他有过梦想。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在公寓里接到李瑶打来的电话。

    “韩坡么?你等一下,不要挂线啊!”然后,他听到电话那一头的琴声。

    那支歌,竟然有着小饭馆外面那场雨的气息,竟有着童年山坡上那场雨的味道,就像一次蓦然回首的恍惚。

    他看到了时间苍茫的颜色,听到了两场雨之间的欢愉与毁灭,时光细语呢喃轻抚,重又把他带回去那个雨声的年代。

    她拿起话筒,说:

    “是我帮广告片写的歌,你觉得怎样?”

    他心都软了,充满想拥有她的嫉妒与悲哀。

    终于,他在电视上看到那条广告片,在地下铁路轨的广告灯箱里见到了戴着那个手表的她,在报纸上读到那个广告的文案。所有这一切,都在说明:

    时间不会遗忘。

    有一次,电视播那条广告片的时候,他触了触屏幕上的她。

    那阵子,疲劳淹没了她,一个夜里,她终于写好了那支歌。眼睛几乎睁不开了,她抖擞精神,摇了个电话给韩坡,弹一遍给他听。

    “你觉得怎样?”她问。

    “很动听!”然后,他笑了:“当年输给你,也是合理的!”

    音乐是时间的沉淀,她决定了,要用她的音乐来鼓励韩坡,而不是用笨拙的言话。

    夏薇特别偏爱小二班的一个男生,他有一撮头发像猪尾那种卷曲。皮肤白晰,眼珠子黑溜溜的,笑的时候显得特别明亮,忧愁的时候,那双眼睛又变得可怜巴巴,脑子里不知道想些什么。他长得有点像韩坡,还会弹琴。夏薇喜欢在他脸上捏一把,喜欢偶尔用手指去卷他头上那条小猪尾,喜欢在班上拿他开个玩笑。看到他两颊都红了,羞答答的样子,她就大乐。

    他当然不可能是韩坡的儿子。夏薇也见过一头长得很像韩坡的小狈,是只金毛寻回犬,可爱得让人心都软了。也许,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时候,无论看到什么东西,看到的都是他那张脸。

    她常常去唱片店,去帮帮忙或拣些唱片回家听。她从来没有在店里见过李瑶上次送给韩坡的唱片,她也没问。有时候,她会做些曲奇带去跟韩坡一块吃。她也找过藉口去他的公寓看看,她说是想去看看那条泡眼金鱼,然后,她在电唱机旁边看到李瑶那些唱片。

    她也学会了怎样甩番茄酱,但从来没有在他面前做出来。

    学校里教体育的小吴有点喜欢她,常常特别照顾她。小吴人很开朗健康,爱穿白色运动衣裤。一天,阳光很好,夏薇靠在走廊的栏杆上晒太阳,正在下面操场上体育课的小吴看到了她,大概很想在她面前表现一下,于是,他示范了很多个前空翻、后空翻和侧手翻,还有一字马和掌上压。当他表演倒立的时候,夏薇,悄悄地走开了。她就是不能够忍受男人穿白色贴身运动裤。

    小吴不是她的类型,她也不是小吴的类型。小吴看的都很表面,没有人了解真正的她,连韩坡也不知道她开电单车。

    那是一台意大利制的小绵羊,车身喷上铜绿色。她把车停在停车场,用一个布袋把它罩着,并不常开。

    她的驾驶执照是两年前考的,一次就合格。她爱穿着花衬衣和七分长的净色裤子,踏一双平底鞋,束起头发,戴上头盔,开她那台小绵羊在高速公路上飞驰。

    有时候,她会遇上一些开大型车的男司机,他们故意将车子逼近她的小绵羊,假装几乎要压倒她,然后调低车窗朝她吹口哨,说些挑逗的话。每一次,她都凭着灵巧的身手在千钧一发之际化险为夷,或者还以颜色。

    那是她最私密的时光,是她最真实和奔放的自我。

    她家里的人,血液里大抵都有一点野性。爸爸告诉她,姑母年轻时是个不错的女子,有很多情人。当她在台上弹琴的时候,谁又看得出来。

    她是仰慕姑母的,她曾经偷偷拿了姑母的雪茄,学她那样翘起一条腿吐烟圈。只是,夏绿萍就像其他人一样,误以为她是个平凡娇弱的孩子,总是把她忽略了。

    近来,她爱摸黑骑着小绵羊出去,直奔韩坡的公寓。她在外面绕几个圈,停下来抬头看看他家里那扇窗,看到灯亮了,知道他在家里,她才心满意足地驰上高速公路,回去自己的窝。

    有天晚上,唱片店关门之后,她和韩坡去吃饭。两个人聊得晚了,韩坡送她回家。在进去公寓之前,她回头跟他挥手道别,假装上楼去,然后马上跑去停车场,拉开布袋,骑她的小绵羊出去,沿途跟在韩坡坐的那辆计程车后面。

    直到把他送回公寓了,她才又披星赶月离开。

    她像女黑侠,日间是个不起眼的小学教师,夜里浑身是胆。星夜出动,不是行侠仗义或劫富济贫,而护送她心爱的人回家去。

    她爱看赛车和拳赛,喜欢古代简单的故事。如果现在是古代,那么,她便可以把韩坡捆绑起来作为爱的对象,无须他俯允。她还可以跟李瑶一决高下,比武或者赛车,韩坡将属于她们之中胜出的那个。

    每个女人心中,大抵都有一个被压抑了的自我,等待释放。她惟在夜间释放自己。无法释放的,是她对一个男人无边无际的恋慕。

    一天,在韩坡的唱片店里,一只蚊子在她皮肤上咬出了一颗红斑。同一只蚊子,接着又咬了韩坡。吃得太饱的蚊子,愈飞愈慢,韩坡正想打它,夏薇连忙阻止。

    “由得它吧!”她说。

    韩坡以为她是个爱心泛滥的娇弱女孩,而其实,她只是感激那只偶尔飞来的蚊子。它同时吸了她和韩坡的血,他们的血,在它体内结合了。将来的将来,这只蚊子的孙子的孙子,都有一个吸过她和韩坡的血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想到这里,她沉醉地笑了。以后见到蚊子,都有了一种特别的亲切感。

    为了避免孤军作战的寂寞,最好的方法,便是在自己恋慕的对象周围建立起天罗地网。夏薇跟徐幸玉小时候是见过面的,长大后在韩坡的唱片店里又碰面,话题自然就多了,说着说着,才知道徐幸玉有个旧同学正是夏薇的同事,那人就是小吴。

    夏薇于是把那天小吴表演翻筋斗和一字马的事又说了一遍,徐幸玉笑得倒在夏薇身上,说:

    “除了这些,他人很好。那时我们班的运动会金牌,都是靠他赢回来的。”

    “但我就是不能够忍受他的白色贴身运动裤。”

    徐幸玉哈哈笑了:

    “他那时是不少女生的白马王子呢!”

    夏薇笑了,心里想,这个世界有多么不公平呢?一个女人的王子,也许是另一个女人的青蛙。

    徐幸玉正在热恋,这是韩坡也不知道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夏薇问。

    她幸福地笑了:“是上他的课时认识的。之前已经听过他的名字,他是外科的明日之星。他带过我们进去手术室看他做手术,他真的很棒!”

    然后,她陶醉地说:

    “当你看到一个男人在手术台上君临一切,你是很难不爱上他的。”

    停了一会,她又说:

    “可是我不知道他喜欢我什么。我们看起来好像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人。”

    “每个人心底或许都有另一个自我。“夏薇说。她最了解这一点。

    “嗯,他私底下是个很沉默的人,不像平日在别人面前那么风趣幽默。有时候,我觉得不了解他。”徐幸玉苦恼地笑了笑。

    那天在小饭馆里,李瑶问韩坡,他夜里都做些什么。他笑笑而没有回答。

    “不能告诉我的吗?”

    “我会去一个地方。”他说。

    “什么地方?”

    “不适合你去的。”

    “有什么地方是我不适合去的?”

    “你会带给我麻烦的。”

    没想到这样反而引起李瑶的好奇心。

    “你以前会带我一起去探险的。怎么啦?现在我就不能去?”

    他低头笑了笑,那是一次糟糕的探险。沿着夏绿萍的公寓走下去,也就是他以前住的公寓附近,有一幢荒废了许多年的古老大屋,据说是因为闹鬼,所以一直卖不出去。那天,他们决定去看看。

    他们爬过大屋外面生锈的栅栏,穿过花园,然后从一只破窗子钻进去。偌大的屋子里,铺满了从外面飞进来的落叶,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他们每走一步,脚底下的地板都嘎吱嘎吱地响,李瑶躲在他后面,害怕得把脸埋在他的肩头里。他们沿着楼梯走上二楼,惊讶地发现那儿有一台白色的三角琴,虽然上面铺满了落叶,还栖息着两只乌鸦,但那台钢琴,一看就知道是好货色。一瞬间,他们忘记了害怕,兴奋地走上去,扫走琴盖上的树叶。乌鸦受惊,扑扑翅膀飞了出去。

    他和李瑶并肩坐在钢琴前面,正准备用它弹一支歌,可是,当他弹do,re,mi时,琴声却响出do,re,la的声音。这台钢琴长年失修,不曾调律,re音的弦松弛,变得比do还低。

    他们本来期盼着美丽的琴韵,突然听到这种不成调的古怪的声音时,都笑了起来。他和李瑶最后还是用它弹了肖邦的小狈圆舞曲,那变成他弹过的、最奇异的一支肖邦。

    直到离开了那幢大屋,他们才想起,会不会不是钢琴走调,而是有个鬼魂在作怪?他们吓得魂飞魄散,不敢再去。

    “现在跟从前不一样了。”他说“你的手表广告到处都可以见到。”

    “原来你怕别人认出我的样子!”

    “除非你戴面具。”他随便说说。

    她愣了愣:“面具?”

    “算了吧!你不会肯的!”

    “好啊!”她说。

    他拿她没办法,只好答应。

    “你会戴什么面具?”

    “到时候你便知道。”她说。

    于是,那个晚上,李瑶戴着一张歌声魅影的面具坐在看台上。韩坡跟几个在附近上学的大学生在球场上打篮球。每个礼拜有几天,他会来这里,一个人投篮或者打比赛,累了,才回公寓去。

    这天晚上,球场上的人难免对一个戴着歌声魅影面具的女人投以奇异的目光,韩坡只好告诉他们,她是他的朋友,她患上一种非常罕有的害羞症,很怕面对陌生人,所以,在人多的地方,她会戴面具。

    人们陆续离开了球场,剩下韩坡和李瑶。

    “你打篮球很棒啊!”她说。

    他看了看自己的一双大手,说:

    “我的手够大,不用来弹琴,正好用来打篮球。”

    “老师以前就说过你有一双很适合弹琴的手。”

    “现在不行了。”他回答说。

    “可是,你刚才投篮的节奏很好,就像我们小时跳琴键那样。”

    他哈哈地笑了,望了望她,说:

    “你为什么还不把面具脱下来?”

    “喔,我都忘了。太投入角色啦!”她一边说一边把面具翻到脑后。

    那张戴过面具的脸,两颊红通通的,额前发丝飘扬,发边凝结了几颗汗珠。就在这一刻,韩坡才发现,回忆是不朽的,是对时间的一种叛逆。李瑶好像长大了,而她那张脸,她的许多神情和小动作,还是跟从前一样,几乎不曾改变。

    他见过她凌乱的头发。那年,是比赛前的一个月,他住在夏绿萍家里。有一个晚上,李瑶也来了,并且得到她妈妈的允许,可以跟他们一起过夜。

    半夜里,夏绿萍睡了,他们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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