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跟来,这次我是认真的。”我捏了捏三娘的手说道。
三娘醒悟,不再多说话,蓉儿也看到我的小动作,也不再劝我。“儿子,我跟你去。”四老同时站了起来,都要与我同往。“她捉了我徒弟,只让我一个人去。”我苦笑着说道。
这冷芳魂哪有天下第一高手的骄傲,绑票要挟,还真是唯女子与小人难斗啊。不过说实话,我安排五百人、五百条枪准备群殴她,也不算磊落,只好无奈的说道:“放心,她一次杀不了我,这次更没机会,打不过我肯定跑。”说完,头也不回的出了余家大院。
冷芳魂叫一个黑奴来下了我的背包,我很配合的把东西递给了他。我身上的一枚烟雾弹、一枚燃烧弹,还有一把格洛克17手枪也被抄走了。
这不禁让我稍微有些紧张起来,我随冷芳魂出了县北门,我们骑着马渐行渐远,居然进入了县北的天中山区。
我心中一喜,担心江夏的守军围困你们,想借山林茂密来削减骑兵和火枪的威力?你的算盘怕是打错了,刚才吃下我的家伙,现在让你们都给我吐出来。
我跟着他们山行走了二三里,走到一个林木茂盛的山坳时,我从马上一翻,就翻入了灌木丛中。
“宫主,他跑了!”在我后面盯梢的黑奴大叫一声,指着我消失的方向喊。冷芳魂明知道我就在下面的泥潭,但是她自然不肯亲自下来捉我,她察觉到我的气息渐行渐远,知道我在想法逃脱,吩咐手下道:“你们下去捉他,不要分散行事,三个人一组,普罗旺,你原地留守。”
这个普罗旺就是背着我大包小包的那个黑奴,冷芳魂保险起见,还是把他留在了身边。九名黑奴跃下灌木丛,却哀号着大喊救命,原来这下方的泥潭,却是一个下陷的致命沼泽。
其实我早就观察到了这片淤泥沉积的湿润沼泽,所以在我下落的时候,根本没沾地,就把着树杈荡了出去,留下这么一个天然的陷阱,让他们去踩。
我前世曾在中缅边境的掸邦北部果敢地区服役超过两年,丛林生存法则就像我生命的一块印记,被深深的烙印在我的记忆中。
还记得前世史泰龙在第一滴血中最有霸气的一句话:“镇中你称霸,山中我为王。”今天就叫你们见识下,什么叫做真正的丛林之王。冷芳魂有些慌了,她没想到我运气这么好,一片泥沼居然帮助我,一下子甩开了追踪。
“普罗旺,去取绳索,把他们拉上来。”黑大个普罗旺点点头,放下我的黑布包,解下马上的套索,走到小路边,就要垂下绳子救人。刚走到近前,一支树杈呼的向他扫来,他皮糙肉厚也没在意“噗”的一声,插在树枝上的一枚一寸长的钢钉灌入他的颈部,他胡胡的发不出声音来,气管喷血,俯身栽倒了下去。
“该死!”冷芳魂终于忍不住了,一掌拍向那棵大树。大树被打得粉碎,漫天的木屑飞舞,却没有我的影子。冷芳魂心中暗骂,几天前她就知道我战术的安排一环扣着一环,总能将人引向死地,她忽然想到一件事,回头一看,我的黑色长条背包果然不见了。
一个圆型的事物滚落她足旁。她心中一惊,急忙纵身躲得老远。“轰”燃烧弹爆开,剩余的九个黑奴全部被燃烧的灌木掩盖在泥塘中变了肥料,冷芳魂虽然躲得及时,她的裙摆依然被燎去了半幅。
“杨过,本宫誓杀汝!”冷芳魂的怒吼声在山间回荡,我已经借着燃烧弹的阻隔躲得远了,到了无人之地,我解下腰带,从中取出九枚精钢刺,其中一枚我刚才设计钉死那个黑大个用掉了。
剩下的九枚我收回腰间皮质的别扣中。新做的漂亮衣服也扔了,没办法,穿在身上太扎眼,容易暴露目标。
我忍着心痛,将一头飘逸的长发削断,脸上涂黑成迷彩色,又从黑色背囊里取出夜行衣换上,装配好战术军刀,格洛克17式、手雷、燃烧弹,以及我最大的依仗,我亲自命名为梭式狙击步枪的宝贝儿。
这把枪是襄阳生产线上数万支步枪里测试数据最高,一百五十米距离之内,每三发子弹弹道误差不超过零点一毫米的正负差,在我前世的那个时代也绝对是营队里的镇营之宝。
我收拾停当,沿着山路追踪冷芳魂的踪迹,从脚印看,她显然是慌了,我很喜欢这种效果。冷芳魂的大意,将她自己陷入了一个死地,而在天中山方圆三百里的战场中,我将主导她和她部下的生死,有这样一个机会,我绝对不会放她走出这片山区。
“嗷,”空中两声清脆的雕鸣,我知道,蓉儿和三娘领着大部队到了,但,我不想过早的暴露我的位置,冷芳魂是一个狡猾的狐狸,一次疏失大意,就可能导致攻守易位,甚至是被她一口咬死。
我还是决定先不暴露自己的踪迹,双雕既然在近前,就一定会找到刚才燃烧弹灼烧过的痕迹,我再沿路留下记号,让她们可以知道我的大致走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