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点头道:“我何时哄骗过你?你上阵杀敌,我可以亲眼看着你,即便你技不如人,我也可以鸣金收兵,总好过大半夜的忽然没了人影儿来得好些。”
就这样,哥哥用一次上阵的机会买通了我,我就此答应今后再也不一个人离开军营。
这两日,我胃口大好,食量大增,又不知疲倦的在马上练习对敌之术,晚上更是把我的明光铠擦得干干净净亮亮堂堂,和我的心情一样快乐无比。
兵器上,我的多情环是近身搏斗的利器,若是上马杀敌,则不太合适了。哥哥把军中最好的兵器摆在我面前,让我自己挑选,我选了半天,终归还是选了一柄亮银枪——它和我的铠甲配起来很是好看帅气,这是我选它的唯一理由。
枪法我并不熟练,却也有模有样,耍起枪来颇为养颜,却和那多情环不同。
多情环虽名多情,实则无情,即可当做暗器甩手投掷出去,收放自如,又可以当做近身搏斗的兵器,一环致命。
亮银枪却适合马上作战,枪尖一抖一闪,便可挑瞎对面马上那人的双眼,只需瞬息之功——多情环又哪里能够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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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着父王钦赐的银盔银甲,头戴鬼仔面具,手提亮银枪,端坐着枣红战马,意气风发的立在两军阵前。
哥哥又要嘱咐我,我在面具后丢给他一个厌烦的眼神,意思是,你昨夜还没说够?
他不知是知道我不爱听,还是怕在众将官面前罗里啰嗦失了身份,只得闭上嘴巴,脸上的表情也很快恢复如常,如平日杀敌一样优雅恬淡。
我几乎被他瞬息万变的脸色逗笑,连忙催马扬枪冲到了阵中央,两眼直视对面黑压压的臧兵人群,想说点什么,却不知说什么才显得我高他们一筹,又威风凛凛。
似乎过了很久,臧**队里才悠悠哒哒的走出一匹战马,那战马全身黑亮,像一匹质量上乘的绸缎。
再往上看,马背上端坐着一名十五左右岁的少年,高挑的身材外罩着金盔金甲,富丽堂皇,样貌更是绝色,皮肤吹弹可破,像价值连城的玉石一样,在初升的日光下泛着莹莹的朦胧的光氲。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美貌的男子,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所措。
那人目光软软的盯着我,忽然噗嗤一声笑道:“好看吗?”
我面具后的脸庞立刻变得火热,好在这战场极大,双方的军队都离得极远,他的声音只有我一人可以听到,不然不知道有多丢人。
等等,这声音
芳香,醉人,慵懒
好像在哪里听过?
我细细想了一回,脑子里忽然灵光一现,吃惊的抬头看他。
他立刻猜透了我的心思,懒洋洋的笑道:“在下臧国七殿下沈柯,多谢暖阳王子的救命之恩。”——在这里,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我的身份,可对外,我还是被称作暖阳王子。
我立刻有一种被蒙骗的感觉——我救下的不是可怜的、背井离乡被迫出来打仗的平民百姓,而是臧国炙手可热的七殿下沈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