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血的味道,令我陷入了空前的兴奋之中,我将他的喉管彻底咬断,任凭鲜血染红了他身下的印花床单。
看着那不断地抽搐,已经被鲜血完全染红的身体,我的心里,不但没有半点的同情,反而有着一种无法言喻的快感。
一个好似恶魔般的声音,在体内提醒着我,我是一头狼,而人类,则是我们的天敌,只有杀光了人类,我们才能够过上无忧无虑的好日子。“狼!救救命啊”眼见得我一击之下,已经要了那男人的命,女人不顾一切的狂喊了起来。
“呜”我在喉咙中,发出了阵阵警告的声音,示意那个女人闭嘴。女人并不笨,听到我的声音,立刻便闭上了嘴,光滑的身体,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还是因为恐惧的关系,好似筛糠一样的剧烈颤抖了起来。
“呜”我仰天鸣叫一声,抬起自己的前爪,蘸着男人的鲜血,龙飞凤舞的在地上写了几个大字。
“想要活命,我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狼的前爪,毕竟不如人类的手臂灵活,因此,这些字写的歪歪扭扭,看上去简直比蜘蛛爬出来的还要难看,虽然难看,但是,这些字迹,毕竟还是很好辨认的。
“你会写字,也懂我们的话,你是妖精?”眼看着我蘸着鲜血写了几行字,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已经显得很是语无伦次。“别那么多的废话,如果你不想和那个男人一样下场的话。”我再次蘸着血,写下了如下的一段文字。
“妖精大爷,你就饶了我吧,你问什么,我就答什么就是了。”女人的精神完全崩溃,一脸恐惧的对我应承道。“巧云是谁,她住在哪?”我再次的蘸着鲜血,一口气的问出了几个问题。
“巧云是个狐狸精,她住在隔壁的春风村,这个骚货,就是个扫把星,克死了自己的丈夫不说,居然还到处去勾引男人,哼,亏得那些贱男人,偏偏就吃她那一套。”
女人对于巧云,显然是有着刻骨的恨意,即便是面对着我这样一只她所谓的狼妖,也丝毫不会隐瞒自己对巧云的妒恨。
通过女人那恨不得我立刻去将巧云抓来吃掉的声音里,我逐渐的了解了一些关于巧云的事情。这位巧云,算得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美人,今年年方24岁,正是女人好似花朵儿般的年纪。
只是,这位大美人的婚姻生活,却是极其的不幸福,年纪轻轻的便死了丈夫守了寡。也正因为如此,她被村里的人,叫做是扫把星,意指她克死了自己的丈夫。只可惜,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村里的这些男人,却都对巧云,有着一种无法抑制的非分之想。
就连作为猎人头领的黑胡也不例外,为了能够顺利的娶到巧云,这个家伙,一出手,就给巧云那个见钱眼开的婆婆一车干兽皮当做了彩礼。
如此阔绰的出手,少不得便要顺利抱的美人归。“黑胡要和她结婚?在后天?迎亲大概是在什么时候,你们的婚俗如何?”我再次的向女人求证这件事。
女人被我吓破了胆,将我要问的问题,一股脑的倒给了我,就连结婚的某些细节,以及她和自己那个死掉的男人,经常一起去听窗根的事情,也都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我。
听着女人的叙述,我的心里,逐渐的变得无比的敞亮。看来,我刚才想的一点都没错,如果按照我的计划来进行的话,那么,黑胡的婚礼,恐怕就要变成是他的葬礼!
想道这个令我每日里睡不好觉的大仇人,即将在后天成为一堆白骨,我的心里,不由得有了一种嗜血的冲动。
我狂嚎一声,身形径直的向前一纵,一口咬住了女人的咽喉。女人完全想不到,我根本没有放过她的意思,一双眼睛,不甘的看着我,久久的不肯闭上。
老林子里一座布满了奇石的山岗上。我和狼二并排站在一块突兀的山石上,仰天疯狂的嚎叫着,不过一会的时间,我们的身边便开始一阵阵绿色的荧光闪耀。那是一双双的狼眼。
而它们的主人则是隐藏在黑暗中,不断的磨着自己森白锋利的牙齿。这里是白鼻头的地界,在它的手下有着一百多头壮年的公狼,算是这片山区最大的狼群。
“狼大,你真是胆大,居然就敢带着一头小狼来我这边争地盘!”狼群之中响起一个凶戾的声音,一头长着白色鼻尖的巨狼,在其他恶狼的簇拥下,一摇一摆的朝着我和狼二包围了过来。狼二紧张的弓起身体,全身的毛都竖直了起来。
毫无畏惧的回瞪着那群想要将要把我们撕碎的同类。狼虽然是群居的动物,但是,他们之间的界限,却可以说是茎渭分明。
如果一群狼,不慎的闯入了另外一群狼的地盘,那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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