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洛杉矶4月13日电,美国纽约市13日通过一项立法,禁止在戏院等公共场合使用手机,违者将处以50美元的罚款。据此间媒体13日报道,纽约市规定禁用手机的场所包括戏院、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电影院,以及任何举行演说、文艺表演等活动的地方。”
看看我们国内吧,别说公共场合,就连学校的课堂上有时也是鸡鸣狗叫,个性一片,聒噪一片。手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它拉近了空间的距离,密切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加深了友谊,联络了感情,确实是沟通无极限。伟大的发明带给人们便捷与舒适的同时,也人为地滋生出许多不和谐的附着物,如同发明了汽车,却制造了交通事故,发明了塑料袋,却造成了白色污染一样。诚然,手机是一种商品,一个工具,何时用,何地听,那是拥有者的自由,用不着你在指手画脚,但这样的自由是相对地建立在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下的,需要一个相对文明的空间,如果大家都无节制地自由起来,那人们静谧和谐的空间不久变成了酿蜜的蜂巢、夏日的稻田,嗡嗡嘤嘤,蛙名蝉噪,再无一个宁时了。
“统计表明,美国的手机用户10年来增长了近20倍。由于手机普及速度太快,手机干扰这一社会问题日渐突出。调查显示,80%的美国人经常在戏院、餐馆等公共场所听到别人用手机通话,近一半的受调查者对此感到不满。”就近几年来,我国的手机用户何止增长了20倍?公共场所大呼小叫地“喂,小丽呀”又何止80%的国人听到?如果也来一个调查的话,国人可以自豪地说:“我们的反对率超过美国几倍,因为我们是礼仪之邦嘛!”
“手机干扰”影响的是生活秩序,而“手机骚扰”却影响的是人们的心灵了,黄色短信、虚假广告、恶意诈骗象一堆堆难以降解的各色垃圾,充斥、吞噬着人们的思想,把手机带来的文明与进步涂抹的斑斑点点,如同鲜花上的苍蝇屎,让人反胃。
如此这般,我们是否也应制定这样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