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失败了?”帐棚里,端坐在桌前、一身墨色战甲的年轻武将,才轻轻将俊眉一拧,沉声一问,便将来人吓得不由自主应声一跪,连连磕头讨饶。
放下手中疾书的朱笔,武将总算缓缓抬头,正视来人。
那是张宛若不该存在于凡世中的英俊脸庞,男人见了会自惭形秽,女人见了会痴迷抓狂,加上他魁梧身躯伟岸动人,霸气威武震慑人心,若他性格不是那么冷若冰霜,只怕为他疯狂的人会更多吧。
可惜他总是摆出一副人家欠了他几百万两的阴沉表情,将所有人的关心杜绝于外。他轻轻一弹指,甩开手中纸卷的动作,就让跪在跟前的一票人差点吓晕过去。
“你们办事,可真让人放心呵。”
那明明该是让众家姑娘殷殷盼望能瞧上一眼的俊美笑颜,却因语气过于冷冽,竟叫抱着此目的而跟随着主子的侍女们,连偷瞄一眼的勇气也当场抛开。
看样子,主子又动怒了。当他生气的时候,不见血,怕是不会罢休。
“王兄命我前去迎接那位来自天朝的公主,我将此事托付给你们,可你们居然跟我说,一个人也没达成任务,全军覆没?我想,我应该是听错了吧?嗯?”
弓月国二王子达奚齐德,突然猛拍了下桌面,怒喝:
“亏你们还是我旗下号称以一挡百的精英勇士,这点小事也办不成,你们这是存心让我在王兄面前蒙羞吗?”
“回、回、回旗主的话,实在是那个公主的护卫太厉害--”
“混帐东西!这样的答案也敢拿来回答我?”气极的一脚踢开桌面,打出生至今,未曾尝过败绩的达奚齐德,根本不相信这天下会有人能胜过弓月国的精兵。
瞧,就连历史渊远的东方天朝,也因为几年来,在他手中吃了败仗,不得不送个貌美公主来讨好弓月国,美其名是和亲,其实是谈和。
目前西方最强的弓月国,怎能容忍任何败绩?
“任谁都知道,天朝乃是畏惧我弓月国,深怕我威胁才以公主远嫁示好,既是如此,又怎么可能在咱们地盘上撒泼?定是你们太无能!”
一直以来,弓月国是个崇尚“以力服人,以霸制霸”的国家,深信只要胜者就能为王,输家只能臣服;面对婚事也是如此。
以前就流传至今的习俗,若有弓月国男子中意哪位姑娘,为了显示男子的英勇剽悍,便会自女子家中护卫下,将人劫走成婚;王法下,也认可这样的婚仪。
虽然弓月国已经与天朝谈妥了婚约,不过,身为狼主的王兄认为该有的习俗仍是要遵从,于是便要弓月国最强的武将,二王子达奚齐德出面抢婚。
既然已是确定的人选,以武力夺回公主只是个形式,达奚齐德原先只打算随便抢,公主应该也会认命地随便让他抢,完全不抵抗。他可以抢得愉快,抢得放心。
所以,若是这样都抢不回来,还像话吗?
“亏我连派三队精兵,竟然全部无功而返,连个小小公主都抢不成,我要留你们何用?来人!将他们拖出营外--”
他一扬手,便决定了无能部下该行的刑罚。
“但、但是那位公主身边,有个了不起的侍卫,接二连三挡了咱们攻击,这事千真万确!不提用兵,那家伙光靠他自己一人便将咱们打得落花流水,他--”
那名部下才刚想开口为自己脱罪,可当主子的鹰锐眼神扫过,再多的辩解也化为乌有。
讨饶,不,王子生平最恨如此懦弱的举止若是当真惹恼王子,不如现在乖乖受死也许还来得痛快些。
“哼还说得仿佛真有其事似的。他没事抵抗咱们做啥?”王子问得讥诮,一点也不采信部下说辞。
“这咱们也不知道是哪儿出了纰漏。”
“人不让咱们抢,婚事便不能成立,总不成他们不知情?”推敲着,达奚齐德怒气稍退。王兄没事先跟天朝来使提过此事吗?
“好吧念你们跟随我多年,这次我就暂且相信你们。”
先前达奚齐德受听闻抢婚失败的不信与恼怒影响,不免一时失了冷静,可气恼之后、他恢复平日理性,看看几个部下如此斩钉截铁的说辞,似乎也不像狡辩。
原先他没特别对这门抢婚的任务有特别兴致,只当是王兄的命令去执行,能顺利完成便罢。
可他现在一听,有名能神勇抵抗弓月国精乓的护卫出现,达奚齐德倒是觉得有点意思了。
倘若天朝真有如此能人,他不提防着怎么成?
站起身,睨视全场,达奚齐德决定,不能再让此事节外生枝,免得颜面尽失。
“要让我发现你们胆敢欺骗我,我会让你们后悔出生在这世上!”
一把抄起搁置一旁的护身宝刀,达奚齐德大步迈出营帐。
“也罢,最近闲得发慌,就让我亲自会会这位了不起的天朝护卫,看他到底多有本事!什么晨星公主?我是要定了!”
出了天朝北原关关口,一眼望去,黄沙遍布,杳无人迹。
冷风狂乱吹拂,扬起漫天沙阵,将这高原上仅余正在前进的一列零散队伍,吹得东倒西歪、人仰马翻,让队伍险些无法继续既定行程。
前几个月来,由于盗贼猖狂肆虐,连商队也不敢贸然踏上这条唯一能与西北各国进行交易的路线。
后来此处虽然由弓月国狼主,派遣地位仅次于狼主的三大旗主负责剿平,但是短时间之内,还是没有人敢轻易冒险,踏进弓月国境外这一带。
加上季节即将入冬,日夜天气变化急遽,可预期天寒地冻的那番景象很快就会到来,以至于这片大漠上,除这列天朝来的迎亲队伍外,再没其他的人或物。
十几年里,天朝与周遭各国的相处并不融洽,其间大小纷争不停。
也许,这便是为什么天朝皇帝会选择在此时与弓月国协议,决定要以和亲联姻的方式,达成停战与同盟的目的。
所以,即使天候不对、即使仍不确定四周是否潜伏着盗匪、即使这列相亲车队怎么看也不像天朝的架式与豪华排场,这一行人也必须匆忙上路,只求能在既定的时刻内,到达约定地--弓月国。
“这到底是什么蛮荒之地呀!”队伍中央,轿里突然爆出这么一声抱怨。
元凤栖坐在轿中,紧紧抓着从家里带来的家传宝剑,闭着眼睛?着身子低咒。打了三次漫无头绪的混仗,她就算再精力旺盛也有些不堪折腾。
“出关还不到一个月,咱们就莫名其妙的接连三次遭受强盗攻击,人家说弓月国多强,我看也不过尔尔,连自己国境附近的贼寇都管束不了”
口无遮拦的爽快批判完后,她不免又开始为自己的凄惨遭遇感到难过。
爹还骗她说什么是去当狼王的皇后,万一她一个不小心被人家抢走了,这岂不成了贼婆?
突然像是想起什么,元凤栖一抬头,猛一掀起轿帘,看向轿外护卫兵。
“还有这些人,实在是”她想责备什么,却又觉得这样未免有失厚道。
这列被派来保护她的队伍,根本像是临时编组的杂牌军,不提一半以上是有些年纪、连枪杆也快提不动的资深士兵,剩下一半的人,则瘦弱的快被风刮走,整个行列中,精神最好的恐怕只剩她一个。
之前受伏击的时候,若非有她在,恐怕这一大伙人,准会让人劫得一干二净,能保护得了她才有鬼。
基本上,她不但没有让人护卫到,根本是她在保护着大家。最后,领队的督统老将军,自惭无能,感激涕零的希望在这段旅程上,都由元凤栖代理指挥。
她明明不想出锋头、不想逞强好斗的,怎么老天偏偏要让她瘦弱的身躯挑起照顾这行列的重责大任呀。
“小姐不,公主,您就别气了。”唯一从元家跟着元凤栖来的侍女小雨,眼见公王皱起眉头,直觉就想安慰公主。
不论如何,英姿焕发才是最适合凤栖小姐的模样。记得小雨从前第一眼看见小姐的时候,还以为那是个少爷哩,直到三年后才发现真相。
虽然在知道凤栖小姐是个女人后,她为自己的初恋无故夭折而哭了奸几天,可是一想到小姐是这么的了不起,仍旧与有荣焉的伺候着她。
“我不是在生气,我是在伤心!”让小雨这么一说,元凤栖更为难过。别人连她生气高兴都看不出来,难道她当真这么缺乏女人魅力吗?
“不过人家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
才刚开口想劝公主,却冷不防换来一个白眼的小雨,霎时聪明地改口。
“呃,女人要哭也得哭得好看。所以小姐你还是等练习的更像样的时候再哭吧,免得大家部以为你在发火而吓得提心吊胆。”
“反正我就是不像个女人。”元凤栖赌气噘嘴。“我不哭了,哭也没意思。”
别人家的小姐一哭,就有一排人端茶倒水掮凉,赔罪道歉伺候得舒舒服服的,怎么她一哭,却是一排人捣着耳朵,跪在前头求她别惩罚大家?
唉,想当个能处处受宠的小女人可真不容易呀。
临行前,爹爹耳提面命要她千万、千万别惹事,要她压仰所有本事,努力摆出温柔媚态讨狼主欢心,可连国境都还没跨过呢,她就已经露馅儿了。
“可是公王却保护了我们一行人呀。”知道公主心思,小雨便灿烂一笑,鼓励元凤栖道:“天底下有哪个公主像咱们公主一样威风呢?您是独一无二的呀!”
“这独一无二不敢当啦,稍微厉害一点就是。”
“不不,公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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