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棠夕绯在她房里试图寻找她失去的记忆时,仰旭奇终于回到他的房里,去把他十来天没清洗的身体,好好地刷个干净,顺便连胡髭也给他全数刮得不见踪影。顿时,他从一个邋遢到像流浪汉的人,变成一个风流个傥的英俊大公子。
随意套了件t恤和短裤,甩了甩未干的头发,他帅性十足的跨出自己的房门,往棠夕绯的房间走去。
事实上,他是懒得吹干刚洗的头发。
他靠在门框上,双手环胸,紧盯着坐在床沿,一脸不知所措且未发现他到来的棠夕绯,好半晌才出声。
“看起来,你应该是一点收获也没有。”这是肯定句。
听见声音,她迅速地抬起头朝来源处望去,当她看见梳洗干净的仰旭奇后,眸底闪过些许诧异,心脏更是漏跳了一拍。
“你的样子”
“很帅是不是?”黑眸透着了然,言行举止更充满了过了头的自信“我早说过了,我虽然不是最帅,但绝对也是被归类到帅到不行的那一区。”
闻言,她忍俊不住噗哧一笑。“请问你的自信是打哪来的?”
“天生丽质难自弃。”他摊了摊手,一脸“他也很无奈”的欠扁表情“我又帅又聪明又有钱又有势,基于以上几点,我想要没自信也很难。”
“真受不了你!”她受不了地直摇头“你人长得这么英俊,为什么会把自己搞成那副脏兮兮的模样?你不觉得别扭?”
她起身走向他,仔细看才发现,他真的很好看,尤其是他的眼睛,深邃得就好象要把人给吸进去般,着实令人着迷不已。
“我一旦投入一件事后,就会废寝忘食,直到所有事情解决完,才会注意到身边的事。你想,我是连吃饭及睡觉都可以忘了的人,怎么会去想到自己澡洗了没,或者胡子刮了没?”他懒懒地反问她。
“我可以容忍你这样?”她有个疑问。
“大致上是可以,只要我不太过分。”
他反省过了,这次他的确是太过分了一点。
十天没洗澡确实是有点夸张,以往他最长的纪录也只有一个礼拜,无怪乎棠夕绯会受不了而冲进他的房间,执意要他先去洗澡再睡觉。
认真说起前因后果,她现在会失忆,其实他也有责任。
仰旭奇的回答更加添了棠夕绯心底的疑惑。就算她现在失忆了,但她仍很确信,自己并没因失去记忆就把洁癖也给忘掉了,因此她对于自己能忍受仰旭奇邋遢的事,感到百般的不解。
为什么她可以特别容忍得了他?
她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个原因,只是她现在忘了而已。
唉!又是另一个要她去寻找答案的问题,失去记忆真的好不方便。
“你房间里头的东西都看过了?”
她无奈的点点头“大致上都翻过了,除了一些小细节之外。”
她的房间冷得不像是一个人长年累月居住的地方,除了换洗衣物及一些民生必需品外,什么个人喜好的装饰品都没有,就跟饭店里的房间没什么两样。她怀疑她是真的住在这里,更不相信她会是一个没特定喜好的人。
一个人怎么可能会对自己的生活品质如此无动于衷?
她真的不认为自己是这样的人,她真的不相信。
“那你有没有翻到日记或手札之类的东西?”
她摇头。
“那怎么办?”
“我正想问你,你怎么先问我了?我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我怎么知道该怎么办?”她撇着红唇,咕哝着。
“说的也是。”仰旭奇也是一脸无奈“算了,不要再想了,搞不好你明天醒来,记忆就恢复了也说不一定—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别担心。”
“我也希望事情像你说的那样简单,对了,你说你在这住了两年对不对?”
“嗯。”“那你有没有看过什么人来这找我,或曾经打电话给我?也许我可以从他们那里着手,查出我的身分。”
“一个也没有。我想,你大概没注意到,这个家是没有电话的!”
“咦?”美眸连眨了好几下“没有电话?!”
这年头还有人家里不装电话的?!
太夸张了!
“没错,没有电话。”
“那我总会有手机吧?不然我怎么和别人联络?”
“在我记忆里,你只有瓦斯没了或东西坏了,才会向我借手机去叫人来处理,其它时间,你似乎不曾主动和谁通过电话。你不晓得你有多孤僻吗?我一直觉得你的生活枯燥得像是死人。”
听他这么描述自己以前的日子,棠夕绯的脸色浮现一丝怪异。
“这么说来,我应该是一个怪人。”她咕哝着。
“百分之两百比怪人还怪!你又不像钟楼怪人那样丑得见不得人,真不晓得你为什么老要窝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你以为你是生活在古代吗?”
他以前就曾劝她趁年轻还走得动时,多到外面走走,以免老时徒增遗憾。结果她的回应总是千篇一律—瞪了他一眼后,即掉头离去,不再甩他。
她干笑了几声,笑容很是尴尬“我怎么知道以前的我会那么古怪?现在的我,实在完全无法想象那种日子要如河过,我想我会闷死。”
“以前的你和现在的你有何差别?除了记忆丧失外,你们不都应该是同一个人?”
“或许以前的我是有苦衷,逼不得已,才勉强自己过这样的日子,也或许那时我也很痛苦,只是你不明白罢了。”
因为她直觉自己不是那种会窝在家里,长年不外出的人。
仰旭奇说的没错,她只是失去了记忆,但她还是她,所以她的个性应该不会因为失忆就完全改变,因此,她相信过去的她一定是有难言之隐。
“或许我真的不明白,但”仰旭奇还想说什么,却被突然响起的手机给打断“等一下,我先接个电话。”他先瞥了眼手机萤幕上显示的来电号码后,再按下通话键“喂,找我什么事?”
“我现在就在你家楼下,你换个衣服就赶快下来。”仰旭奇的死党葛薪雷催促着他。
“我下去做什么?”仰旭奇不解地问他。
“先生,你不会忘了今天是以灏和羽嫣的结婚周年纪念日吧?前些日子你叫我顺路过来载你一起去他家庆祝的,别告诉我你真的忘了。”
“啊!该死了,我真的忘了,你等我一下,我换个衣服立刻下去。”
他这一、两天被棠夕绯的事给弄得作息全乱了,无怪乎他会忘了这个早在两个礼拜前就已约好的事。
“快一点,时间快到了!”
“一分钟就好。”
切断电话,他立刻冲回房间,打开衣橱,拿了件深蓝色的衬衫飞快的换上。
他打上领带,拎起西装外套,匆匆忙忙就要离去时,眼角正好扫到棠夕绯站在她的房门口,正以一副可怜兮兮,就像被主人抛弃的小猫似的神情紧瞅着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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