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隔天开始,刘雨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天还没亮,她就被南宫成从床上挖起来,迷迷糊糊的洗漱一番就被抱到房子的最高处,吹了半个小时的冷风,才看到太阳从海里跳出来。她承认那种景象是非常壮观啦,金光夺目,碧海蓝天,海鸟依依。
南宫成的怀抱也够温暖,带的毯子也够厚,所以海风虽凉,她也没有冻着;但是,她对这个举动真的不感兴趣。原因很简单,在她诸多的缺点里面,懒是最严重的一条;而在其中,赖床又是最突出的。所以,面对这么优美的景色,她做的不是跳起来拍手欢呼,而是窝在南宫成的怀里,懒懒的打了个呵欠,继续瞇着眼。
但是,没等她进入梦乡,就再次被抱了起来。这次的地点转到二楼的阳台,上面已经摆好早餐。食物的香气驱走了睡意,她拿起餐具,正准备好好地大吃一番时,罗均腾板着脸走过来,手里还拿着一大束玫瑰。虽然他平时的脸色就这么难看,但此时却真正如丧考妣。
就见他像转移骨灰坛似的把那束玫瑰交到南宫成手里。
南宫成又像举行丧礼似的把玫瑰塞到她怀里,而且两只眼睛瞪的比铜铃还大,摆明了就是不容拒绝。
好吧,收下就收下,虽然这种传递的方式真的不好看,但花的确不错。
正要准备吃饭,南宫成却开口了:“亲我。”
这句话差点没把她吓得摔下椅子。两人是早有了亲密关系没错,但她从没主动的对他表示什么,而他也没提出过这种要求。
“你收了花,就该亲我。”南宫成皱眉道。虽然他也不理解这其中有什么关系,但梁彬是这么教他的。
刘雨犹豫了一下,最后终于无奈的匆匆在他脸上吻了一下。亲就亲吧,就当是谢谢他的这束花。
终于,经过这吹冷风、收花、亲吻的仪式,她总算将盼望的食物吃到了嘴里。而没等她吃几口,就听到直升机的螺旋桨声,她好奇的抬起头,十分怀疑是哪个家伙这么大胆,敢破坏南宫成的规矩。
就在此时,一条布幔从直升机上垂下来,五个金黄的大字赫然出现在眼前刘雨,我爱你。
布幔足足悬挂了十分钟,才被收回去。
就在刘雨呆愣着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时候,就又听南宫成开口。
“亲我。”
“什、什么?”
“亲我。”现在他知道为什么梁彬要加上这一条了,她的主动,的确令他感到开心。
为什么又要亲他?他们现在不是在吃早餐,怎么突然变成上演肥皂剧了?
“你看到那几个字了?”
她点点头,那么大的字,又写在那么鲜亮的红布幔上,她没看到才怪。
“你看到了,亲我。”
她亲了,因为现在她的大脑正处于严重的罢工状态,虽然搞不清到底看到那些字和亲他之间有什么关系,但他说的那么肯定,她只有亲。
好了,玫瑰也出现过了,直升机也出现过了,她终于可以安稳的吃顿饭了吧。谁知,她那旺盛的食欲却消失了。
看着眼前的美食,她时时刻刻担心会不会从哪儿又蹦出一束花,或者再出现什么布幔之类的。谢天谢地,什么都没有出现。
她顶着浑噩的脑子,正要回房去补眠,顺便想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整个人却被抱到车上,然后就直接上直升机。
“我们要去哪儿?”她在直升机上愣愣的问。
“上街。”
他给的答案很简单明了,刘雨却吃了一惊,这个男人不是连大门都不让她跨出去,怎么今天这么好心带她上街?
下了直升机,坐上汽车,他们直奔最繁华的商业区。
罢走出车子,刘雨就看到成千上万颗的气球腾空而起,每个气球上都挂着一张小纸条,上面还是那五个金字刘雨,我爱你。
现在的刘雨,已经不是目瞪口呆可以形容了,她的大脑根本就是一片空白,而将她从空白状态拉回现实的,却是一朵玫瑰和一个女声
“刘雨,我爱你。”
她回头,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拿着一朵玫瑰,笑吟吟的看着她。
“你是不是”没等她把“搞错”两个字说出来,那女生就把玫瑰往她手里一塞,跑了。
刘雨拿着玫瑰,实在搞不清这是什么状况。
被南宫成搂着,她往前走了一步,另一个女生突然跳了出来,手里同样拿着一朵玫瑰。
“刘雨,我爱你。”说完,她同样跑了。
再往前走一步,又一个女生跳了出来,一样的拿着玫瑰,一样的重复那五个字,一样的塞了玫瑰转身就跑。
第四步,跳出第四个女生;第五步,跳出第五个女生
就这样,她走了九十九步,也收了九十九朵玫瑰。
她捧着一大堆的玫瑰,傻傻的被南宫成拉进百货公司,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直到一个激动的声音传来,她才稍稍的回复一点意识。
“你是刘雨吧?”售货小姐好激动。
“你是?”天,不会吧?不要再来什么刘雨我爱你了。
“呵呵,你不认识我。我只是没想到会见到你,可以给我签个名吗?”她说着,拿出本子。
“签名?”搞什么鬼!她什么时候成知名人物了?
“对呀,签名。真感动,我竟然可以见到你。”
“见到我?”
“是啊,正确的说是没想到会见到你本人啦,你比电视里漂亮哦。”
“电视?”她鹦鹉学话似的重复.她什么时候上电视了?
“对啊,就是那个寻人启示嘛。乖乖,真是厉害,不管转哪个频道都能看到你。是谁找你啊?父母?爱人?那人一定爱死你了,真让人羡慕。”
“爱?”她回头向南宫成看去,这个家伙爱她,才不呢!
苞着她的目光,售货小姐也看到旁边的南宫成,满肚子的话马上消失了,乖乖,好帅的男人!
对于售货小姐的目光,刘雨早就习惯了。看到这么俊美的面孔,不发呆才不正常呢!她耸耸肩,正要转身离开,忽然听到旁边的电视里传来自己的名字
“这首歌是南宫成先生送给刘雨小姐的。南宫先生马上就要和刘小姐结婚了,我代表电视台所有的工作人员祝他们白头到老、永结同心、新婚幸福!”
刘雨呆呆的看着主持人说完,然后听到了李宗盛的“鬼迷心窍”当唱到“是鬼迷了心窍也好,是前世的姻缘也好,然而这一切已不再重要,只要你能够重回我怀抱”时,屏幕上的李宗盛消失了,出现的是一个红色大心,上面还用金字写着永结同心,而在大心的左右两侧则是南宫成和她的名字。
天啊,现在刘雨已经不知道要怎么反应了。她应该高兴,这种虚荣、这种轰动,她是女人就该高兴。
但她该高兴吗?他做这些根本就不是因为爱她啊。
终于,两人走出百货公司,来到餐厅。
这里还比较正常,除了偌大的餐厅只有他们两个人用餐,以及一个小型乐队围着他们没完没了的演奏,总算没有再出现她的名字或玫瑰之类的东西。
但在吃完饭后,南宫成又开口了:“你要亲我。”
又是亲他,见鬼!
“我不要。”她都快疯了,还要亲他?
“你看到布条了?”
她点头。
“收到玫瑰了?”
她再点头。
“听到歌了?”
她第三次点头。
“你要亲我。”他总结似的说。
见鬼!见鬼!见鬼!她心里骂着,但还是亲了,因为他的目光。他很认真的看着她,那眼神就仿佛是小学生在等待表扬似的你看,我写完了作业,都没有错别字,老师你要表扬我。
她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办法拒绝这种眼神,她不想让他失望;于是她亲了,亲完后又有些后悔,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对他心软了。当他用这种眼光看她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无法拒绝他的任何要求;包括他要把她当老鼠研究,包括他要和她结婚。
天啊,她完了!她竟对他心软了,这是不是说她爱上了他?不是吧,她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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