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女人撒娇。
他的头发一样不听话地乱翘,加上近来他反常地天天清理小胡碴,此时的模样看起来稚气得很。
白若楠有股冲动想把他的头发揉得更乱一点,但还是作罢,她抬眼看向墙上的钟,已经一点多了。
“不早啦!”天啊,他们真会睡!
错过了早餐和午餐,她已是饥肠辘辘,但想到要吃饭又是另一个难题,白若楠不禁想继续睡下去算了。
气温这么低,她好想吃热呼呼的火锅,但大概煮没多久就变成冰锅了。
“如果你怕起床会很冷的话,我觉得我们可以先来点运动,让身体暖和一点。”朱岩桐笑得像只狐狸。
白若楠二话不说地掀开被子起身。“我起床了。”
那句话还真是比什么都管用,朱岩桐忍不住失笑。
他们简单地吃了一点东西,填饱肚子,趁着中午时温度较高,朱岩桐打算到最近的小镇去,白若楠虽然怕冷,还是跟着他一起出门。
四周林景凄清却优美,朱岩桐指着冰湖畔的一大片草地告诉她,短暂的夏季来临时,青翠的湖畔会开满各色花朵,鲜艳夺目,宛然变成另外一个世界,这就是为什么无论春夏秋冬,这块极地大陆都能够吸引全世界热爱大自然美景的游客前来。
他们驾着雪橇穿过林径,途中只停下来过一次,因为银白雪地上突兀的车胎痕迹引起朱岩桐留心,拉住缰绳要雪橇犬们停了下来。
“怎么了?”白若楠又穿得像熊一样,她好奇地看着朱岩桐蹲在雪地上检视开进树林里的车胎痕。
“没什么。”朱岩桐折了回来,神情却显得若有所思。
到了小镇之后,找了家较为热闹的餐馆吃些热食,他们才前往今日出门最主要的目的地。
朱岩桐将雪橇寄放在镇上的老店,与白若楠一路步行,越过小镇后是一大片萧索的树林。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我小时候住在教会学校里的事情?”他像谈论天气般,一脸轻松地道。
“你只说过一次。”自从她发现自己的逼问简直和揭他的疮疤没两样后,她就不再问他的过往了。
漫步在林间,天色灰蒙蒙的,已是午后却看不到一点太阳。
“也没什么,我父亲死了之后,我还在我母亲的肚子里,她一个人回到义大利守着我父亲当年和她私会的庄园。本来朱家没男孩子可以继承,他们要带我回台湾,我母亲却完全没意见。”
当年的他把母亲想得很美好,就像学校里和教会里歌颂的,母亲的爱、母亲的仁慈、母亲对孩子无悔的奉献,他一直告诉自己母亲不是不在意,是她一个弱女子敌不过朱家庞大的势力。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他才看清自己这么多年来的自欺欺人。
人呵,自欺总有一些不得为之的理由。他忘不了他们来向母亲要人,却又带他到医院验dna,因为他们从来不相信母亲接近父亲的理由。如果他真的是朱家血脉,也不过是一件保住朱家山河的工具,强势的朱沃丹父亲走后朱家的掌权人,他同父异母的大姐,就不用担心夫家的人会觊觎朱家山河;如果他不是,他们就不需要理会一个杂种的死活。
他当然得自欺,因为不这样,他不知道这世上究竟有没有人真正的在乎他、爱他。
“也许,”白若楠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说些安慰的话,可是他走在她身边,低垂着眼,她可以感觉到他的无奈,心里只想抚平他眼中那抹孤寂“你母亲是认为你回到朱家,可以得到最好的照顾。”至少物质不虞匮乏。
朱岩桐只是笑。
那年朱沃丹派来的人带他到医院去,他趁众人疏忽时偷偷溜回去找母亲,但他知道朱沃丹不会放弃,于是躲在暗处,想等朱家的人离开后再现身。
他躲在衣橱里,看着母亲听到他失踪的消息后,转过身,若无其事地继续擦拭那些已经发亮的相框,继续每日例行的祈祷与对父亲的追思,彷佛失踪的只是不相干的人;她当然不知道他溜回家了,而是完全对他感到木然。
他一个人坐在壁橱里,好像被全世界遗弃了,却没有哭。
“后来我留在义大利,也是沃丹的主意,”朱岩桐说道,对上面四个姐姐向来直呼名讳,反正他们一直不亲“她说既然我不愿意回台湾,那么就留在义大利,她们找了家校风最严厉,声誉也最好的学校把我送进去。”
校风的确最严厉,因为就像监狱一样,他那时才六岁。
“在学校里,我是修女们最头痛的学生,”他的语气就像对朋友谈起儿时往事那般,把沉重的过往像风一般倾吐“因为我老是欺负别的小朋友不骗你,我力气很大的。”说罢,他还得意地笑了笑。
白若楠也回给他一个微笑,却忍不住靠近他,搂着他的手臂,像情人一般与他依偎而行。
“大概到我九岁时吧!我终于交了一个朋友,叫尼克,跟我同年,是个美国人,他的父亲经常在欧洲各地跑来跑去,就把他送到那里,后来他跟我一起跷课、逃离学校宿舍、在街头闲晃,后来还一起加入帮派。”
那几年,朱沃丹不再管他了,因为朱沃丹认为与其把朱家产业交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异母胞弟,不如让自己或妹妹们的孩子继承朱家山河,毕竟作为一个母亲不可能没有私心。
“后来有件事情闹得太大了,我们械斗时被逮捕,帮里的兄弟杀了人,却把罪证往当时受伤昏迷的我身上推。”杀人斗殴,他却说得云淡风轻。
“本来我是完蛋了,不过沃丹出面,也不知她哪来的人脉,说动黑手党和警方,把我送走。”一直到很久以后他才知道,他们让尼克替他顶罪入狱。
当然他会甘心接受沃丹的帮助,除了不知沃丹要尼克替他顶罪之外,还有另一个原因。
母亲在那年自杀了,而她自杀当晚,他还和帮派在街头杀得眼红。
后来,他前往伦敦,在那里过了几年象样的生活,可是他心里始终抹不去自己是个多余存在的阴影为什么是送到伦敦?呵!为了让他陪伴朱芙蓉未婚生下的小王子,朱玺雅。
当然,朱玺雅在某些方面和他很像,他们都像是被世界所遗弃的,孤僻又孤独的王子殿下也就他这么一个朋友。不同的是,朱芙蓉实际上仍关心着自己的儿子,而朱玺雅也有个把他当亲生儿子的江任川。
他什么都没有。
“我一边学音乐,一边组乐团,那几年的生活真的很不错,而且老天爷还让我遇到出狱后到英国投靠亲戚,当时正在pub打工的尼克,他又像过去那样把我当兄弟,跟着我一起玩音乐、组乐团。”
然后
“啊!我们到了。”朱岩桐指着湖边的一栋小木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