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是纯朴的南部小乡村,人口不多但风景秀丽,放眼望去是一片绿油油的稻田,经常还能看见农人在田里辛勤播种的身影,空气自然也是不在话下的好。
两年前,刘诺菲当警察的父亲刘添旺申请调派到这农村小镇就职,立刻就喜欢上这里的空气和环境,便把台北的房子卖了,在这里买了一块农地,并盖了一栋平房,然后举家迁移过来,上班路途不用五分钟,骑脚踏车就能抵达。
看到父亲在村里当警察,和村民处得都很好,耳濡目染的情况下,刘诺菲也跟着考上警察科技学院信息管理学系。
但她可没有什么远大宏愿,她只是一心想着,毕业之后可以调派到家乡附近的派出所当个内职警员,和家人生活在一起,这样就够了。
她很清楚等出社会后就不能像现在这样悠哉的过日子,所以虽然在实习阶段,但一放假她就回家,整天睡到自然醒,下午就骑着脚踏车到处闲晃,过得轻松又惬意。
但今天,因为有消息指出有个十大通缉犯藏匿到这个乡镇,目前行踪不明,当父亲的都比较容易紧张,怕两个女儿倒霉遇到坏人,所以一早就叮嘱小女儿下课要马上回家,上班时还特地打电话回家叮咛刘诺菲醒来不要到处乱晃。
开玩笑,她以后是人民保母,就算胸无大志,也没想过要有什么丰功伟业,但是当警察还怕通缉犯,那不是要笑掉人家的大门牙,所以她不理会母亲的阻止,还是骑脚踏车出门了。
她在村子里晃了一圈,接着晃到稻田区域去,结果真的在田埂那儿遇到一群行迹可疑的人。
她看见一个高大帅气的陌生男子,身旁站着几个穿着黑衣戴着墨镜,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大汉,当下,她就把那个高大帅气的男人和通缉犯联想在一起。
把父亲和母亲的叮咛抛在脑后,虽然她很粗线条,但心里还是有着满腔热血,警察是人民保母的使命感驱使着她盯上了那群人。
她假装拿出手机拍风景,实际上是在偷拍这群人,没多久,一群大汉先行离开后,只剩帅气的男子独自留在原地,她依旧假装在欣赏风景,其实是在盯梢。
可是她的举动太明目张胆,男子早就发现她的存在,所以,当她再次按下快门时,男子来到她的面前。
“把你的手机给我。”戚绍刚伸出手,板着脸命令道。
刘诺菲哪肯照办,她把手机塞回口袋里,手紧揣着袋口,边退边说:“你想做什么?我为什么要把手机给你,你想抢劫是不是我跟你说,我以后会当警察,才不怕你,你最好乖乖跟我去自首,或许罪还能判轻一点!”
“自首?”他一脸莫名其妙,这丫头是在演哪一出?
“你不要装了,我都知道了。”
她坚定的语气让戚绍刚忍不住笑道:“你倒是说说看,你都知道些什么?”
他是知道自己人气挺旺的,媒体老爱拿他炒作,不少女人也把他当成偶像,但是在这穷乡僻壤还有他的粉丝,倒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但,那并不会改变他想删除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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