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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怜的人了。”

    倚天泫然欲泣,这些日子以来,他所经历的变故,远不是他这个年龄能承担的,可是,他不能哭,父皇临死前说过,他要坚强,他是个男子汉了。

    “倚天”坐上床,将他连人带被一起抱起,他是不是做错了?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最爱的倚天?不,他没有做错,这个世界弱肉强食,皇宫更是如此,他宁愿抱着哭泣的倚天,也不愿有一天抱着倚天的尸体哭。

    “三哥,我还有你,对不对?你永远是我的兄长?”倚天将头埋人他怀中,安心地笑了。

    “嗯。”为了这一刻,他所有的付出都值得。虽然现在倚天只把他当兄长,可是总有一天他会明白,谁才是世上最爱他,也最值得他爱的人。

    可是万一有一天倚天知道了父皇和他母妃死亡的真相怎么办?倚天永远都不会原谅他,不,倚天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会保守这个秘密,直到死的那一天。

    那一年,十一岁的倚天,把他当做惟一的依靠,那一年是他最快乐的一年。

    *******

    这里是皇宫中最肮脏的所在,每年的冬天,都会有几十个各地的罪臣之后和养不起儿子的穷人家的孩子送到这里进行阉割,成为皇宫中永远最忠实的奴才,因为除了这里,已没有他们的容身之处了。

    今天在那间小黑屋外,一共有十几个孩子,他们一个个被带了进去,外面现在只剩下一个孩子。

    一个又瘦又小的孩子坐在雪地里,一双小手冻得通红,脸上满是泪水。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爹娘、奶娘、兄弟姐妹们都到哪儿去了?

    他怎么会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而不是在温暖的家中,跟着西席先生学四书五经,吃丫环姐姐送来的甜点?这里好冷,他好饿。

    “啊!啊!”这是什么声音,好吓人,是刚刚进去的那个孩子发出来的吗?那间小黑屋是什么地方,那些声音和走路姿势都很奇怪的男人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会对着他们发出那么奇怪的笑声。

    难道这里是父亲提过的皇宫?哥哥也说过,小孩子被送到这里,就会被变成怪物,他不要做怪物!挣扎着站起身来,他要离开这里,他要回家。

    还没走出几步,一双手就抓住了他,将他提了起来,这只手的主人好高,他只及他的胸膛,一双蓝得像他家乡的大海一样颜色的眼睛深深地吸引住了他。

    “你叫什么名字?”那个人注视他半天后,突然开口。

    “我叫林清平,爹叫我清儿。”清儿回答道。

    “德王爷,您怎么来了?这种地方太脏,别脏了你老人家的身子。”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谄媚得让人恶心。

    “这个孩子我要了,你回头和敬事房说一声,这些钱,拿去买酒喝。”德王随手把几锭银子扔在地上。

    “谢谢爷,谢谢爷恩典。”

    清儿不知道他把自己领回去干什么,他让人给他治病,让人教他读书,让他过得比在家时还好,直到有一天,他要他侍寝。

    清儿这才明白,原来他成了过去爹爹养在禁院里的娈童,过去爹糟蹋别人家的孩子,现在他被人糟蹋。

    清儿还明白了,他之所以会被选中,是因为他和那个高贵又出奇美丽的康王爷有七分像。

    躲在不见天日的角落,他偷偷看着爷宠着那个康王爷,对康王爷有求必应。

    每次康王爷要来这里过夜前,爷就会先召他侍寝,爷每次都会叫他倚天,他知道爷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对同睡一张床的弟弟做出禽兽不如的事来,可他就活该让爷欺侮吗?

    后来有一天,他生病了,病得很重,爷找来大夫给他治,亲自照顾他,他才知道,爷对自己也是好的,虽然不如对康王爷的万分之一,但这足够了,因为他像爷爱康王那样爱上了爷。

    那一年清儿十二岁,爷十八岁。

    番外篇游山玩水?

    游山玩水,和一个好动的孕妇游山玩水是对心脏的考验,倚天惊魂未定地将怀着四个月身孕的仍不改鲁莽本色、几乎从悬崖上掉下去、动了胎气的秋枫按倒在床上,强制她休息。

    “倚天,不要大惊小敝,我没事,我壮得可以翻几百个跟头。”虽然也吓了一跳,但秋枫仍想夺回自己行动的自由。

    “没事?若是有事就晚了!你给我好好待着,哪儿也不许去!”倚天沉下脸来,四周的空气马上凝固了,秋枫打了个寒颤,除了在西夷,她从没见过这样吓人的他,一时被吓得一愣。

    倚天翻着自己的葯箱,只剩一些名贵的葯材,安胎葯没有了,他回头看了一眼被自己吓住的秋枫,短时间内,她还不敢作怪。

    “乖乖等我回来,不许你下床,否则你就准备在床上待到生产为止。”他又口出威胁,心中默祷。希望这几句威胁,够让她乖到他买葯回来。

    倚天悬着心来到市集,这是一个大镇,他需要的葯肯定能买得到,向人打听出最大的葯房在哪儿后,他直奔葯房。

    这葯房虽不及京城的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他将写好的葯方交给了掌柜,掌柜用他那一双泛黄的老眼看了半天,又抬头看了他半天。

    “有了身孕就不要到处乱跑,刚才你们还上山来着吧?”这镇子里的人大都是几辈子都住在这里的熟人,几乎从没来过生人,更何况是两个这样不凡的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大家都注意着呢。

    “是,怀孕了是不该乱跑。”真是知音人,应该把掌柜的这几句话告诉那个不乖的孕妇。

    “你们是私奔的吧?”这两个人的关系一直是大家猜测的焦点,有人说是兄弟,有人说是兄妹,最后大家一致认定这是一对私奔的小情人。

    “私奔?”虽然未正式立妃成亲,但他们是经过双方长辈正式同意的夫妻,用得着私奔吗?

    “是呵,夫人,您就别不好意思了,我们大家都说你们是天生的一对,你们就安心在这儿住下,不过今天怎么是你自己买葯,你家相公呢?”

    倚天的脸越来越黑,这里的人都是瞎子吗?没看出他有喉结吗?他是男人呢?为什么只要和秋枫在一起,人们永远猜他是女人,秋枫是男人,他这个男人长得就这么失败吗?还不如怀着孩子的秋枫。

    “爹!你老糊涂了?他不是女人,另一个才是女人。”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他感动得几乎要抱着她喊知音。

    和秋枫在一起这么久了,包括自己的兄长在内,没有人能看出自己和秋枫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对男女.这个小女子的眼力竟在京城中所有显贵之上。

    倚天回头想看清这个女孩,可在面对这个女孩的时候,他呆住了。

    女孩个子小小的,干干瘦瘦的,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但却没有焦距,此时正茫然地看向某一点。

    “你的眼睛”这么有灵气的女孩竟眼盲了?

    “瞎了,不过我还能分辩得出你只不过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和你在一起的才是一位姑娘。”女孩笑得很坦然,她在说自己是瞎子时,好像在说自己是一个胖子或瘦子,没有一丝自怜。

    “她是我女儿,她的眼睛是几年前铺子着火时生生让烟熏瞎的。清清,你怎么知道他是男的?”掌柜不明白,他们这些明眼人怎会不如一个瞎子。

    “味道,这位爷身上有葯味,还有一股淡淡的刮胡水的味道,而那个姑娘,不管你们说她长得有多俊美,但她身上却连一点刮胡水的味道也没有。”

    少女说得轻松,但是明眼人却往往被自己看到的表相所迷惑,却不知表相是会骗人的。

    “姑娘,你的眼睛受伤多久了?”像这样的女孩不该看不见这个世界。

    “三年零六个月。”女孩回答道,从她开始看不见阳光、花朵,看不见自己的亲人开始,就一直在计算着她再也看不见的日升月落。

    “如果你信得过我,让我替你治治看,你的眼睛应该还有希望。”倚天仔细地检查了她的眼睛,并没有受损到不能挽救的地步。

    “那就多谢您了。”掌柜也是懂医术的,他拿来的方子,虽说只是安胎葯,但是一看就是名家手笔。

    *******

    自此,倚天他们就在这个小镇住了下来,秋枫也认识了这个叫清清的女孩。

    “你们真的到过西夷吗?那里的人长什么样子?听说那里有好多黄沙,那里的人都长得像恶鬼一样,可是我不信,哪有人长得像鬼的。”清清对他们在旅行时的见闻颇感兴趣。

    “那里是有很多黄沙,但也有许多绿州,那里的人是和我们长得不一样,但并不像鬼,他们也有好人和坏人。”倚天正在把一些草葯研碎。

    “柳姐姐,不,柳侠士,你到过很多地方吧?”清清突然抬头问正百无聊赖地坐在高高窗台上的秋枫。

    “你怎么知道的?”这个女孩没跟她说过几句话,怎么这么肯定?

    “你的口音很杂,虽然大部分时候是说官活,但总是掺着许多地方的口音。”

    这下秋枫也开始对这个充满灵气的小姑娘刮目相看了。

    “柳侠士,你到过哪些地方?你能不能给我讲一讲,外面究竟是什么样的?”也许是因为看不见,所以她特别喜欢听人讲外面的世界。

    “我到过的地方多了,远的不说了,就说我学成武功后,闯荡江湖,南七北六十三省我都跑遍了。”秋枫开始讲一些自己的见闻,及经历过的事,有些连倚天都不知道,有些也只是听过个大概,这次托清清的福,倚天对她有了新的认识。

    女孩总是听得很认真,不时还会仔细问明细节,她时常说等眼睛好了,她要亲眼去看看秋枫说的西湖是不是真的那么美丽,山川是不是真的各有奇峻,风土人情是不是像她说的那样奇特。

    “你一个女孩家,就算是真的能看见,也该嫁人了,哪能在外面东跑西颠的?!”每次她这么说,掌柜的总会这样斥责她。

    “我成了瞎子后,才后悔没有到处走一走看一看,等到想看却看不见时,才发现这个天下竟是那么可爱,所以,我一定会四处游历,把我看见的写下来。这样,就算有一天我又看不见了,我也不会再有遗憾。”清清偷偷对倚天和秋枫说道。

    半个月后,清清对光线有了反应,一个月后,清清终于看得见了!倚天和秋枫把与他们连络的方法告诉了她,对她说,如果有一天她真的想走出去,那么可以去找他们。

    一年后,女孩逃婚了,她写信告诉他们说,她要去“游山玩水”

    十年后,一本由一个女子编著的游记出版了,里面细数了各地的名山大川、物产风俗,被称为传世佳作,有许多人都是因为看了她的书,才兴起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念头,沿着她走过的旅程,开始游历之路。

    番外篇轩辕谨的烦恼

    “你们都离远一些,我和菩萨说话,你们谁也不许听!”身着锦衣、年纪不大架子却不小的小男孩皱起小眉头,厌烦地摆摆手,挥退身边的仆人。

    见仆人都走远了,小男孩像模像样地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辞。

    “菩萨,我是轩辕谨,是康王府的小王爷,我今天有三个愿望要和您说,您可一定要记得,找机会替我完成,若是愿望成真了,我会报答您的。

    “第一个愿望,我今年七岁了,可我还是只有两个爹,没有娘,我向和您一样有求必应的太后奶奶说,她说我有娘,威风爹就是我娘。可别人家的娘都会亲他们、抱他们,还会给他们擦鼻涕,做新衣服和新鞋子,可是威风爹,不,该叫威风娘了,却只会像逗小猫小狈一样逗我玩。我若是不听她的话,或者哭了,她就会说,找你爹去。

    “我爹又漂亮又温柔,他总是待我很好,还时常抱我,对我笑。菩萨,我想让爹当我娘,因为爹比别人家的娘更好,更疼我,也更漂亮。我想让威风娘当我爹,因为威风娘好厉害,她能打跑好多坏人、我想要一个那样的爹,而不是每天种一些吃起来苦苦的葯草,替别人治病的爹。

    “第二个愿望,我家来了一个叫塞娃的漂亮阿姨,她好讨厌,总是亲我,我不愿意,可爹却说,我们要尽什么什么之谊。我偷偷听他和娘说,塞娃缠着我,总比缠着娘好。我就知道,爹最偏心了!他心里只有娘,没有我。

    “菩萨,我只能求您,让那个漂亮姨回那个西夷去,再也不要来了。无情叔叔已经在笑我有一个大老婆了,我不要她做老婆,我要大伯伯家的雪儿姐姐当老婆。不然隔壁的小叶子,临街的小红姐姐也可以,反正我不要塞娃阿姨。

    “第三个愿望第三个愿望我忘了,菩萨,你可要记得,你欠我一个愿望,过几天我会向您要的。”说完后,他像模像样地磕了个头,这才离开。

    他走之后,金光闪闪的菩萨松了一口气,这个小表,不分初一、十五,想到了就到这儿大说一通,而且朝令夕改,让他烦不胜烦,他就说皇家的香火不好受,再这样下去,他就要罢工了。

    番外篇初遇

    冬天,那一年的冬天与往年比并不是很冷,雪却很大,京城大街上来不及清扫的雪,被来往的车马人流踩得像冰面一样硬实。

    一辆马车小心地行驶着,虽然新换了马蹄铁,但是两匹良驹还是脚下打滑。众仆人格外小心翼翼若是摔了主子,他们就是有十颗脑袋也不够砍的。

    坐在车里的人掀起帘子向外看去,一个身影吸引住了他的目光,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儿,正在一辆装着沉重货物的马车后奋力地推着,马车驶过难行的上坡后,车夫丢了几个铜板在地上。

    就在这时,车上没有捆牢的一个箱子掉了下来,男孩正在捡地上的钱,并没有防备,箱子砸到了他的肩膀。

    “停车!”车里的男孩儿大叫一声,车夫马上停下了车。

    “王爷,怎么啦?是不是太颠簸了?”车夫问道。

    “扶我下车!”年少的王爷指指随从携带的葯箱,示意跟上来。

    “这”车夫有些为难,大街上人来人往,若是有人伤到了王爷可怎么办?

    “我说我要下车!”王爷横了一眼显然不准备马上执行他命令的车夫。

    “是。”车夫只得将他扶了下来。

    王爷下了马车后直奔躺在大街上却无人关注的男孩,男孩的肩头已经被血染红了,他咬着嘴唇,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流,也没有发出一声求助的呼唤,连呻吟声也没有。

    “你怎么样了?”王爷从没见过受这么重的伤还这么坚强的人,他小时候从马上摔下来,痛得他哭了很久很久,看他的伤并不比自己当时轻多少,像他这样连受了伤也不哭,才是真的男子汉吧?

    “没事。”这个漂亮的公子哥是没事干来看猴戏的吗?男孩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后,就挣扎着欲站起来。

    “你别动。”王爷马上按住了他,利落地撕开男孩肩上的衣服,这么冷的天,男孩的棉衣薄得吓人。

    伤口血肉模糊,王爷浑身一紧,必须马上止血,不然,他的一条膀子就废了。

    “把他抱到最近的客栈。”王爷一边给他做初步的包扎,一边吩咐车夫。

    “是。”车夫正想抱起他,可刚刚包扎好伤口的男孩却挥开了他的手,费力地欲站起来。

    “你别这样,你伤得这么重,站不起来的。”王爷几乎要求他,他从没见过这样坚强的人,他想帮助他,让他不用再吃苦。

    可是男孩却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捡起地上的铜板,一手捂着伤处,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

    王爷愣住了,他呆呆站在原地,直盯着那个身影,看着他步履蹒跚地消失在转角处。

    他隐约知道自己好像是错失了什么。

    *******

    若干年后,身旁的人一个翻身惊醒了半梦半醒的他,倚天发现又梦到十三岁耶年遇到的那个男孩,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他伤得那么重,是怎么熬过那个冬天的?当时真该留下他。

    “嗯”正在梦中的秋枫皱了皱眉头,按了按酸痛的左肩,被痛疼扰醒的她睁开眼睛,却发现倚天也醒着。

    “你怎么醒了?天亮了吗?”秋枫边揉肩膀边说。

    “你的肩膀怎么了?”秋枫的身上旧伤很多,左肩上有块很大的疤。

    “没事,明天会下雨,我这该死的肩膀一要下雨便会痛。”

    “你十三岁那年在京城吗?”心中一动,会是她吗?记得那个男孩的伤口也在左肩,那个让自己知道什么是坚强的男孩,会是秋枫吗?

    “在呀,我十岁以后,一直在京城讨生活。”

    “你的伤是不是十三岁那年,被车上掉下来的箱子砸的?”倚天兴奋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秋枫疑惑地盯了他半天“你该不会是当年那个漂亮的小鲍子吧?”能在十几岁时就漂亮到那种程度的人并不多,她早该认出他的。

    “真的是你!”原来他们很早就认识了“你当年是怎么熬过那个冬天的?我记得你是那一年进了无敌门。”

    “很简单,我受伤后,就回到我住的破庙里养伤,可是伤口发炎了,发了几天烧,等我从昏迷中醒来就在无敌门了。”

    秋枫说得轻描淡写,倚天却听得心惊胆颤,如果当年她没被人带到无敌门,运气好一点的话,她会失掉一条膀,若是运气差,没了性命都是可能的,

    “我当年真该把你带回去的。”是自己错失了照看她长大的机会。

    “你若是把我带回去,这个世上就不会有柳秋枫了,可能只多了一个感恩戴德、一生效忠于你的仆人。”

    所以命运是安排在最合适的时间里,让他们再次相遇。

    当年的初遇,只是想让他们知道在这个世上有彼此的存在。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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