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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的时候是一个秋天。
那个秋天的早晨与往日多少有一些不同,它的一个特别不同之处就在于下了大雾。据环卫工人说,五点多钟的时候还好好的,但六点一刻的时候,大雾弥漫,迅速就把整个城市洇了,就像在一杯水里加进了一勺牛奶。林凤瑶像往常一样,吃好了早饭,就去上班。
另一个和往常不一样的是,林凤瑶的丈夫不在家,到外地出差去了。自然,这样就没有车送她了。过去这种时候,她要么是打车,要么就是乘坐公交车。但这个早晨,她决定骑自行车上班,——她早就想骑车了。因为,她想那对身体是有利的。她一直想多增加自己的运动,减少腹部的脂肪。前一个晚上,她在衣橱的镜子里,打量自己时,发现自己的腰围越来越粗,撩起衣服,看到小腹上有了非常明显的赘肉。她想过各种方法减肥,可是效果总是不明显。有人告诉她,其实骑车能减肥,尤其是对小腹的脂肪。而就在一个月前,孙克俭参加了一个什么购物摸奖活动,商场里奖励了一辆女式自行车。而这辆崭新的自行车,还一次没有骑过呢。所以,这个早晨她决定去实现她的健身计划。
事实上,这是一种非常冒险的举动,因为她已经好久没有骑自行车了。毫无疑问,她对车技已经相当陌生了。但她对自己是自信的,觉得骑车就如同一个人学会了做ài,有过一次以后,就算是多年不做,也不会遗忘的。想到这个比喻的时候,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一下。显然,这样的想法对她而言,是多么的不恰当啊。想到做ài,其实她也是很长时间没做了,因为孙克俭太忙了,经常很晚才回家。就算有时在家里,也常常因为有别的事而忽略掉。他们有多久没做了?两个月?三个月?也许是四个月。当然,老夫老妻了,她早已习惯了。在整个家庭生活中,那事并不重要,她想。
林凤瑶从车库里把自行车推出来,擦干净车上的浮灰,骑上后,感觉很快就适应了。她骑出小区的时候,物业的保安还表示了一下对她的惊讶。她住的是市中心比较繁华地段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明湖山庄),很少有人家还有自行车,新来时间不长的那个保安更没有看过她骑车。她在经过小区门口的时候,车子扭了一下,但很快她就控制好了。那骑在上面的感觉,有点特别。当然,和车子是新的也有点关系。上了路以后,她不得不骑得很小心,因为雾太大了,有点看不清。路上所有的车子也都开得很慢。她出了小区,上了繁华的中山北路,然后过赵府园,前进大道上班的人真多,平时坐在车里感觉不到。再次骑着自行车上班,还真有种特别的感觉。骑着车子的人黑鸦鸦的,真的就像是过江之鲫。路,现在是显得越来越窄,而车子是越来越多。汽车道不断地扩张,而人行道则越来越窄。现实就是这样,富人的权利(权力)越来越大,穷人的权利越来越小。
雾很浓。城市里原来林立的那些高楼全不见了踪影。路两边都是高大的法国梧桐,根深叶茂。林凤瑶一路上骑得很慢,当她到达上海路的时候,心里松了一口气,因为再过一条马路就到单位了。就在她快到单位大院外的门口时,突然从前面一条巷子里冲出一辆灰色的轿车,一下就把林凤瑶撞倒了
那一撞其实是非常致命的。她的那辆崭新的自行车,被撞得完全变了形。林凤瑶当时完全没有思想准备,只听一声巨大的声响,然后整个人就飞了出去,随即眼前一片漆黑所有的目击者都惊呆了,没有人会相信林凤瑶还活着。因为那一撞实在是太强烈了,那巨大的声响把路上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众人纷纷向躺在离已经变了形的自行车有一百多米远的林凤瑶跑过去,发现她身底下是一片血污。那片血污正在迅速地扩大,触目惊心。有人赶紧打电话叫急救车,而这时她单位里的同事也发现了,七手八脚地把她弄上了车,送往医院。一切都是那样的惊悚。而当大家从惊悚中恢复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他们忽略了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那辆肇事汽车早已经不见了踪影。那一切发生得太快了,众人只想着救人。而那辆车在出事后,并没有停留,反而是加速向前开了。最重要的是,当时那条路上处于一种相对空荡的状态,而且在不远处就是旧南城的圆形广场,而广场之外的道路则呈x型向外放射。这给那辆肇事汽车的逃逸提供了特别的方便。
万幸的是林凤瑶被抢救过来了。从出事地点到最近的市立第二医院只有短短的一千多米距离,所以,送过去也就是三四分钟的时间。“时间就是生命”这回是充分地体现了出来。奇怪的是,她虽然被撞出很远,摔得很重,但伤得却并不像想像的那样严重。她的额头处都撞裂出一个口子,大量的鲜血往外涌。但医生说,并未伤到颅骨。右臂也受了伤,骨折,鲜血染红了整条衣袖,湿淋淋。
她整个成了一个血人。
孙克俭在出事的第三天下午才急急地从外地坐飞机赶了回来。林凤瑶单位里的同事先是通知了他的公司。他公司里的人又打电话给在外地的孙克俭。外人当然不知道他在外面的情况,但据孙克俭自己说,他在接到电话后,赶紧放下了手里正在谈的生意,买了第二天最早的一个航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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