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看一出校园戏剧。有很多年轻的,眉目清新的女孩。刚洗过的如丝长发漆黑光滑,微微凌乱地从脸的两侧倾泻而下。光着脚穿凉鞋,手腕上戴大串大串的银镯。穿着棉麻的衣服,带着落拓而优雅的气息。真是让人感觉愉快的一群孩子。
戏很快就要开始上演。场地是非常的简陋,两块暗底的布幔垂在阁楼中间,就算是幕布。一个男孩席地坐在墙壁旁边,控制着一根灯绳,那么他就是灯光师了。
首先是两个主持人出场,名字分别为大鸡高和sam,起的是穿针引线,点石化金的作用。两位主持人衣着发型都极为另类,黑眼圈,紧身衣,粉紫色羽毛,藏式戒指和手镯,其中一个还光着脚。
再有的就是两个主角。男生穿蓝色的唐装和黑色布鞋,一个五四的热血青年形象。女生长发披肩,穿暗紫的肚兜和本白的中式麻衫。整场戏就从他们坐在酒吧里喝啤酒开始,原来讨论是流产问题,采用的是学习普通话的形式。
剧本本身也许没有什么可以多说。重要的是戏剧所采用的一种形式。
一种非常自由活泼,甚至有些颓废不羁的形式。他们肆无忌惮地讨论着流产这个在校园里还应该算是禁区的问题,顺便加上许多时事的评论和嘲讽。是校园里常有的那种略带着点愤怒和无奈的气息。
采用了多种表达方式来说台词。麻木的,激烈的,面无表情的,肢体夸张的,对戏剧符号做了酣畅的实验。女孩子是在尽力地演,而且她本身就是这出戏的导演。
我喜欢她突然脱掉纯麻大褂,穿着暗紫的肚兜在狭小的阁楼里狂舞尖叫那一幕,那一段他们是在阐述什么叫幸福。幸福是在眼睛上蒙上一块红布才能看到的东西。他们说。在即兴的电子琴伴奏下,sam唱了惟妙惟肖的一段崔健。
没有比这更适合的音乐了。我们都爱崔健。
当sam坐在地上做出思考状的时候,有一个男孩就会弓着腰,高举着一块用墨汁写着"思考"的大纸牌从观众面前绕过去。他要不停地出来绕。因为和坐在地上的人离得太近,能听到他低声地咒骂,我靠,有完没完啊。大家都笑了。他绕一圈,我们就笑一圈。很快乐。
戏中的每一个人都在骂。干脆地,痛快的,没有任何遮掩和顾忌的咒骂。刺眼的灯光一会儿亮起来,一会儿就一片漆黑。漆黑中,我听到女孩坐在椅子上低声地说,我不能不爱他。灯光又亮起来了。眼睛漆黑灼亮的女孩,长发被甩动得凌乱狂野。她直视着空洞的前方,胸脯起伏着。突然我觉得,激情如水,原来真的可以把一个人淹没。
两个小时。我偶尔挪动着位置,因为地板太硬,坐着发疼。但是有笑声真好。
中途的黑暗中,音像里发出嘈杂的声音,他们模仿着电台的广告,牙膏,洗发水之类。有些人走到窗边去抽烟。很安静,除了笑声。
大家都自觉地关掉了手机,call机。所有的艺术都是值得尊重的。不管它是在灯火辉煌的大戏院里,还是在一个破旧的酒吧阁楼里。
当戏演完的最后一刻,一大屋子的人,坐在漆黑中,忘记了掌声,也忘记了离开。
气氛的本身超过了戏剧。那种自由的,激烈的,放肆的,为所欲为的理想主义。
属于的校园和民间的艺术。
无聊的人做无聊的戏剧,但是无聊得有趣。爱情是很无聊的,没有什么值得聊上一聊,如果你愿意看到真实,因为眼前所及的全是一片残酷。很多人都说海明威的小说文字精干却韵味无穷,是的,但最主要的,是他的残酷,或者说,他没有一丝浪漫。但我知道,仍会有观众因一两句对话而怅惘,而感动,而涕零,而心猿意马
浪漫,我曾经触摸过它,直到现在还反胃。残酷,我躲不开它,所以我把它演给你看。
这是编剧写在暗蓝再生纸上的一段话。黑色的字体模糊不清。但感觉是喜欢的。
为什么而喜欢,不清楚。心里却又是愉快的。
我和sieg在酒吧门口告别,然后我走到大街上去等车。夜风清凉如水,我突然感觉到自己似乎年轻了。好像又有了那种校园里的少年心情。
啊,这是多么的好。我想。于是我在空荡荡的寂静的大路上奔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