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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迷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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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一来贺峥一直怀疑那个死去的丫鬟是二人其中之一,二来……春兰画的真心不怎么地。

    冬梅并不难找,不过三四天便有了消息。虽说贺峥给了王有一些银子,可是王有年纪毕竟还小,要带着他娘偷偷逃走并不容易。两人还没逃出小镇就被王大发现了,差点没被打死。

    况且冬梅也不是一般情况下娶过来的媳妇,而是被王大的父母买回来的,虽说籍贯已改成良籍,卖身契却还在王大的手中。

    这样若是真跑了,是否会被王大打死且不说,身为“逃奴”官府也是会追究的。

    来福给了王大五十两银子,将那张卖身契以及冬梅和王有两个人一并带走了。

    王有还记得当时给他银子的、那个自称是冬梅远房侄儿的男子,冬梅却整个人都慌张起来。

    她自然知道,自己从不记事起就被卖给人伢子,五岁上又被卖到李府伺候大小姐,从来不知自己原本姓什么、老家又是哪里,更何谈什么远房侄儿呢?

    一想到会有什么人因为她叫冬梅而将她们母子买走,冬梅又是忐忑又是害怕。

    她不禁紧紧握住王有的手,趁着来福不注意时小声嘱咐王有:“若有人问起你的身世,你一定要咬死了你就是王大的儿子。”

    王有的眼神闪了闪,却并没有说别的,只是安抚地回握春兰的手:“娘,别担心,不会有事的。”

    这么一路忐忑,终于到了括苍县。

    重回故地,冬梅的脸都白了,战战兢兢仿佛这城里有洪水猛兽要索她性命一般。来福看在眼里,心道这人说不定真是少爷要找的人,看这模样就是在括苍县待过的。

    不过少爷还记着旧情把人买了回来,她也算苦尽甘来了。

    能再见到春兰,冬梅只觉得像是做梦一般。

    最初嫁给王大的时候,冬梅也说不上愿意不愿意。原本在她的意识里,总举得是自己是个奴婢,死生婚嫁都凭主子高兴。说不定会配给哪个有出息的小厮、也说不准小姐会让她也和春兰一样做个通房丫环。

    她的想法从某种意义上并没错。如果大李氏不死大概她的一生就是这样了,平稳、富贵的,比普通人家的女孩儿还要体面的过完这一辈子,然后她的儿子可以去伺候小姐的儿子,女儿也可以伺候小姐的女儿。

    只可惜那个对她很好的主子死了。

    大李氏刚刚去世,自己身为贴身丫鬟却不能为主子守灵哭丧。冬梅除了为大李氏难过,还要为自己难过。

    她被人侮辱了。在刚嫁给王大的时候,冬梅每日都心惊胆战,只怕王大因此而迁怒于她。

    可是王大并没有发现。王大对她极好,为了将来能有个美满的家庭王大改掉了许多恶习。在冬梅渐渐放下心防的时候,她也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冬梅不是没有怀疑过这个孩子的身份,却还是怀着侥幸心理希望这个孩子是王大的。

    可是王有一天天长大,她的心也和王大一起跌到了谷底。之后王大的种种打骂让她想起了小时候在人伢子那里受到的调了个教,在李府、在贺府比一般人家的女孩儿还要体面风光的日子简直像一场梦。

    春兰没有问冬梅这些年过得都是什么日子。从冬梅的穿着打扮包括容貌上的变化,都看得出来她过得并不好。

    看到王有,春兰也没有问孩子的父亲是谁。

    这无疑让冬梅松了一口气。

    冬梅就这样被春兰带回了贺府。只是换了一个身份:县令夫人担心自己生母在家里过得不好,特意把县令府上一个能干的嬷嬷送来给母亲作伴。

    也好在冬梅这些年在外头颇受苦楚,容貌早已不似当年,才瞒过了众人的眼睛。

    而王有则被贺峥带走了。虽然冬梅一口咬定了王有就是王大的儿子,而春兰也侧面向他证明当年冬梅绝对没有被贺老爷受用过。但贺峥总是觉得王有看起来有点熟悉:纵然不是他的弟弟,恐怕王有的父亲,或者其他父系亲人自己也应该见过。

    左思右想,贺峥把王有带去了给宁城,以春兰娘家外甥的名义求宁城给王有谋个出路。

    这个身份宁城自然是不信的:春兰哪有娘家?不过他也没有细究,总之贺峥来求自己一次也是不容易,宁城乐得给大舅子一个面子。

    王有就在衙门里做了一个门子。一份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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