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文熙军在车库停好车,搭电梯直达他位于十五楼的住处。
进了玄关,他关上门,开灯,原本一片阴暗的室内刹那间灯火通明,映出他那张教女人痴恋著迷的脸
一双斜飞的浓眉、擅于放电的桃花眼、高挺的鼻、性感的薄唇组合起来是多么的俊帅阳刚,浑身散发著成熟男人的魅力。
就连他现在面带疲倦,抽起领口的领带,把长裤内的衣服拉出来,随性到不行,也不减他一丝帅气。
离家好几天了,他按下了电话答录机,详听这几天的来电留言
“阿军,你在家吗?你今天是怎么搞的?我一早去找你,前脚才踏入你屋里,话还没说,你后脚就溜了!你在怕什么?你妈我又不是妖魔鬼怪!气死我了,我再打手机给你!”
文熙军得意的笑了笑,把关机的手机扔到沙发上。
“阿军,你的手机为什么一整天都没开?我传了简讯给你,你是不是一个字都没看啊?算了,我打电话到公司好了。”
打电话到公司是找不到他的人的,至于简讯呢,他现在就来看看吧!
文熙军一边开机,一边嗅了嗅衬衫,闻到了呛鼻的香水味,于是解开钮扣,脱了下来,这才发现上头印了一个口红印。
这是谁的口红印?丽莎、芽子,还是小娜娜的?
“阿军,你一整天都不在公司是怎样?秘书说你出差去了,我看你是故意想躲我,请秘书挡掉我的电话吧。哼,那么我就直接上公司找你,看你往哪逃!”
文熙军耸耸肩,从冰箱里取出冰凉的啤酒,猛灌了口。
他当然是逃到老妈找不到的地方度假去了!虽然说是跷班,没有得到大哥文熙言的同意,但他可是很安分的把他的笔电带去工作,还用e-mail跟大哥报告工作进度,跟部下开视讯会议呢!
“阿军,你怎么也不在公司?阿言说他并没有派你去出差。你这小子,居然利用副总裁的职权打混跷班!吼,气死我了,我直接跟你说好了,我要你给我找个对象结婚!”
噗太突然了,文熙军受惊的喷了口啤酒。
他以为老妈这次从美国回来,是想说服他去相亲,或替他介绍哪个朋友的女儿,没想到是命令他结婚。
开什么玩笑,他可是文熙金融集团的副总裁,和大哥并列最有身价的黄金单身汉,也是报章杂志票选最想一夜情的对象,媒体记者争先追逐的花花公子耶!要他结婚,等哪天他活腻了,想自杀再说吧!
“你放心,你老妈我不可能偏心只要你结婚的,我也跟阿言说了,而且我连你们的对象都找好了喔,就是你们的童养媳。我要你们把她们找出来,然后跟她们结婚!”
这一段话让文熙军听得头皮发麻,手上握紧的啤酒差点飞出手心,没办法再保持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他没听错吧?老妈竟然异想天开的要他跟他的童养媳结婚!?
文熙军不敢相信的又重复播放了一次,直到确定他没有耳背,老妈也没有口齿不清,他火气上涨的把还没喝完的啤酒,往垃圾桶用力一丢。
拜托,他和那个什么简汀颖的,早在八百年前就没联络了,老妈竟然要他把她找回来,再跟她结婚!?
哈哈,太好笑了,这是不、可、能的事!
别说他从来没有想过要跟哪个女人结婚,从小他就很讨厌她这个童养媳,她不仅是个男人婆,还是只母老虎,拳头打不过他就咬他,咬得他手臂、肩膀都是她的牙痕,有次还往他那张俊脸咬,害他毁容了好几天,不敢去上学。
虽然那是十几年的事了,而且,老是以挑衅她为乐的自己也有错,但当时她恶狠狠地痛咬过他,他可是记恨在心底,直想动手掐死他!
不过,幸好后来他们一家人移民到美国,她自愿留在台湾,他才彻底摆脱了她这个耻辱。
直到二年前,他和大哥把事业移转回台湾,并定居在台湾,但这并不代表他和她必须有什么瓜葛才行。
老妈真是太鸡婆了,偏要插手管他的婚事,还要他娶她。还有大哥,明明知道了这件事,居然没通知他一声,真是不够义气,
文熙军不悦的埋怨著,却忘了他手机关机了好几天,而且,在工作进度报告完后,他就马上下线了,文熙言哪有机会告知他一声。
电话答录机继续播放著文母那魔音传脑的唠叨声
“阿军,你这小子是怎么搞的啊,跷班就算了,还一连失踪了好几天,让我找不到你的人!你爸老是要我别太管你,天晓得我不管不行啊!
我怎么会那么命苦啊,只是要你们兄弟结婚,就被你们嫌烦,早知道你们会那么不孝,我就该在你们出生的时候把你们掐死,省得我心烦,呜呜”
接下来是长达十几分钟的哭声,哭诉著儿子有多么不孝,声音尖锐的像是在杀鸡。
文熙军蹙起居。再听下去,他耳朵可能会爆掉,按下了停止键,直到四周安静了下来,他才松了口气。
他真庆幸自己溜得快,否则要是被老妈当面训话,他肯定会口吐白沫。
唉,不是他不孝,故意要躲老妈,而是老妈总是在越洋电话里,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催他结婚,他真的怕了。
这回她忽然从美国飞回台湾,想也知道准没好事,他才会警钤大响的赶紧溜走!
可是,他能逃多久呢?他总不可能永远都不回家,也不到公司上班吧?老妈迟早会远到他的。
文熙军头痛地搜寻著手机内的简讯,发现老妈传的简讯居然高达了二十几则,内容就跟她电话答录机内的留言一模一样。
唉!明天他就回公司上班,好和他同病相怜的难兄商量商量,怎么打消老妈的烂主意。
******
天啊,眼皮一直狂跳!
所谓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她跳的是右眼,所以她心神不宁。
简汀颖揉了揉眼,想说一定是她这几天太累了,才会眼皮跳,但不知怎地,她就是莫名的感到不安。
不是她信邪,她曾经因为眼皮跳,连续倒楣了三天,这次跳得那么厉害,她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不,今天可是她的幸运日耶!而且,老板今天要来询视分公司的状况,她这个组长可不能迟到啊!
她等这天已经等很久了,当初她会到红线网路徵友社上班,也是因为老板是“他”的关系啊简汀颖兴奋的开著车,真想一口气飞驰到公司,可惜红灯了。
随著前方的车辆停下,她也缓缓的煞车,趁著这个空档,拿出化妆镜整理仪容、头发,然后取出一条未开封的口红。
要擦口红吗?简汀颖犹豫不决。
这条口红是她昨天一时兴起买的,但她怎样都没有勇气涂上,总觉得涂上了就和她一身的打扮不合,怪里怪气的
暗忖著,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著。
她和平常一样穿著简单的t恤、牛仔裤,只差她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昨天特别买的名牌货,质料好得不得了。
“他”看到这样中性的她,会不会把她当成男的啊?毕竟她蓄著短发,又有一百七十公分高,确实会有年轻美眉把她当成男的,对她投怀送抱
当然她也有想过乾脆换洋装算了,把自己打扮成美美的女生,但她光想就觉得做作无比,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简汀颖叹了口气,把口红收好。
反正,被当成男生她也习惯了。再说,她的个人资料上就有注明性别了“他”不至于从头到尾都把她当成男的吧?
其实简汀颖的五官很精致秀气,只因为她蓄著短发,眉宇间有股浑然天成的英气,加上她那中性的打扮,所以第一眼总是被人当成俊秀的美少年。
“绿灯了”
她等著前方的车往前开,无料车辆一动也不动,塞了近十分钟之久。
“搞什么鬼,我从没在这条路碰上塞车”
她等得不耐烦了,探了探窗外,想说前面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恰好听到有人七嘴八舌的说著八卦。
“听说前面有对情侣在吵架,女的扬言要自杀。”
“不会吧,我正赶著上班耶!”
她也正赶著上班啊!
简汀颖气急败坏的看了看手表。
她时间都拿捏好了,原本能提前抵达公司的,这下子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塞车给害惨了。
可恶,情侣吵架不会回家吵啊,反正床头吵床尾和,在大马路上吵算什么!?真是丢人现眼!
警察呢?
遇到这种事,一定有人会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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