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她是一个很不爱学习,却很喜欢看书的女生。
她喜欢没事的时候去逛逛书店,她对他毫无防备,坦诚的说在热闹的人群里觉得自己小的连蚂蚁都不如,不被注意,拿着书,心特慌,想来想去,也就一个人没有的地方最适合我了。
是啊,现在能想起去书店的人的确,少。好玩的娱乐休闲场所那么多,这个世界繁华满目,再也没有谁留心转角的书店。
可是,他们两个人偏偏在那遇到了。
她说她不喜欢成功,因为成功要吃苦,她吃不了苦。
她是一个特别清楚自己是谁的女生。
她说了很多,震惊的是,在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说了更多,好像相见恨晚,明明第一面并没有这样深刻的感觉……
他们开始同进同出,有他的地方,一定有她。他看到姜南晨清冷的样子,觉得有些愧疚,可还是追求了欢笙。
你们知道,人都自私。
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手牵着手日日出现在姜南晨的身边,可是后来……
唉,还是怪他。
听到这里,像是有碎片的形状不断浮现在欢笙的眼前,一张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从清澈的碎片里飞快的闪过,她木木的问:“怪你什么?”
“我曾经对你说过一句话:欢笙,你知道有一种女孩是毒,闪着光的毒,美丽极了,你想接近可又害怕自己被毒死的时期是最难受也是最刺激的,男生经受不住这种刺激,而你偏偏不是这一类女孩。”
简原他看似清冷孤独,寡言沉默,可他骨子里不是这样子的。他终究不是姜南晨,他耐不住在那样张狂的年纪里,真的这样清寞的过。哪怕经历了亲情的背叛,他也沉没不下来。
共同话题再多总有说尽的时候,书店再多也总有逛完的时候,手牵手总有分开,牵不到的时候,遇不到的时候他可以说服自己这是专一,可是遇到的时候,他说他受不了这样专一。
他遇到了那个女孩,那个和欢笙完全不同,全新的女孩,在欢笙身边,他已经品味了全部的静,而在这个女孩身边,他享受到了全部的动,发觉前者不错,后者更让他留念。
这个女孩身上带着越多的坏习惯,臭毛病,他就越觉得不同,他迷上了她。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哦,也许只有他这样,和很乖的人相处久了,真的会腻,而和这样的女孩在一起,永远觉得生动……
在看到欢笙毫无感觉的时候,他知道,该结束了。
谁说感情一旦付出就一定必须不可以分手?谁说的?一定要把誓言维持到海枯石烂?
谁说主动分手的人就必须要有罪恶感?凭什么?他对这一点看的很开,是因为有感情才在一起,那没了感情,自然就该分咯。所以他坦坦荡荡的对她说:他要带那个女孩走,女孩喜欢英国。
她抱着书在怀里,呆愣的眼神让他至今犹记。
“你们女生对这一类事情,一定有预感的是不是?欢笙,你早早的就知道我会和你说这句话,你何必摆出一副从没想过会这样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