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清上台北,到出版社看了一下这次“捡到好野人”的活动,发现来共襄盛举的读者不少,大家的热情让阿清好感动。在这边也要提醒大家,还没寄明信片的动作要快了,有不错的奖品等着各位喔!
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应该猜得到这本正是本系列的精神所在。
没错,严隽的母亲是卖面的,这是这个系列最先开始的构想,所有的故事都是从这个点发展出来的。当然,当初也没想到自己会把四个故事发展成目前的样子。
有时候创作就是有这点好玩的地方,在你真正完成作品之前,你也不知道自己会捏塑出什么样的作品。
当然,下一本专业少爷还没出现在大家面前,所以要说全貌目前也不得而知。
不知道大家喜不喜欢这个系列。这样写系列的方式是清第一次尝试,觉得写得满开心的。
严隽跟品沁的故事在我心里演变过许多种版本,一直到我在写最后三章时,两天内我自己换了三种版本。不过我最后还是选择了比较吻合这两位调性的情节来发展,好让这个故事味道能够出来。
不知道各位看故事时有什么感觉,但阿清要暂时去喘息一下,准备跟下一本男女主角培养感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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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春天要人“呆”在家里写稿,真是最不人道的事情了。
外面风光多明媚,太阳不大也不小,天气好得不得了,窝在家里实在太对不起大自然了。
不过,很不幸地,阿清才从美国度假一个月回来,半点休假的资格也没有,只好望着外面明媚的青光兴叹。
然后,唯一的乐趣就是看蛋卷追自己的尾巴。
般不懂为什么猫那么爱追自己的尾巴,或许是眼角看到一团黑影,忍不住要去扑,结果一转身,尾巴当然跟着转,于是就在原地不断绕圈圈。
最后,终于奋力一扑,蛋卷扑上自己的尾巴,死命地咬咬咬。
唉,我在旁边看得啧啧称奇,她怎么咬不痛?这一咬总该知道那是自己的尾巴了吧?真是笨猫。
这就是阿清我最大的娱乐,逗猫。
还有,另外一个最大的娱乐,就是帮一只新猫把屎把尿。
清大妹捡回来一只要被弃养的猫,才六、七个月大。白色波斯,蓝眼睛的,像只小狐狸,整天神经兮兮的,就只会躲起来。
要命的是饭团(清帮她偷了粱依依爱猫的名字来用)很胆小,偏偏又耳朵长霉菌,医生说每天要搽三次葯。
三次?
让我死了比较快!待我说完搽葯的流程,大家就会知道为何清想杀了自己比较快。
每次搽葯得准备浴巾一条,两人一猫在近四十坪大的房子里玩“躲猫猫”饭团年轻体力好,一下子就溜得老远,一路追着,简直要跑掉我所有的精力。
惨的是饭团无敌胆小,因为小时候被前主人揍过,所以格外容易紧张。她一路跑,一路拉屎拉尿,简直让阿清满脸面线。
好不容易抓到饭团,被她用牙齿狠狠咬了无数个伤口,血还在喷,根本顾不得去擦血,就先包起她,安抚她。
饭团心跳得很快,浑身发热,喘得不得了,像是快要中风昏迷了一样。
等到她安静下来,不紧张了,心跳也比较趋缓,清才帮她搽葯,然后把她屁屁用温水洗干净,再用吹风机吹干。
等一切都弄妥,开始擦地板,把她的屎啊尿啊擦干净,再来个大扫除一番,然后包扎自己的伤口。等一切都弄完,清觉得自己流了一身汗,也该去洗澡了。
各位觉得这样有办法一天来个三次吗?让我死了吧!
不过最悲惨的,我还没说。
正当我在赶这本稿子,明明进度已经不理想了,某天帮饭团搽葯时被她狠咬了一口。
呜呜,我的食指出现一个深约零点四公分,长约一公分的血洞。
天哪,血洞。没错。而且还是在食指上,不知道打字时食指要负责多少个键吗?这只臭猫,呜呜。
于是可怜的阿清就只好包着手指头,一字一血泪的打稿,真的是字字血泪哪!
好在经过几天的痛楚,手指头终于愈合了,清才能将稿子顺利写完。
不过饭团这家伙好象发情了,成天鬼叫个不停,清只好再当猫奴,带她去看医生了。
各位再见吧,关于猫奴血泪屎,喔下,是血泪史。有机会清再说给大家笑笑。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