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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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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你在家啊!”唐凌将华小茜房间的灯打开后,看到了床上正在酣眠的华小茜,大声的说著。

    “屋里到处都黑漆漆的,我还以为你怎么了。你没事吧?”

    “被唐凌那没头没脑的询问搞得莫名其妙的华小茜,揉了揉依旧带著睡意的双眼。“什么怎么了?我本来就没事啊!”“没事就好。今天下午的试镜结果如何?成功了没有?”

    当唐凌坐到华小茜的床边,华小茜才闻出了唐凌那一身的酒味。

    “你去参加晚上的聚会了?”

    这会儿,被唐凌那一身的酒气一熏,华小茜的睡意完全不见了。

    “是啊!你不知道有多刺激、多好,那个吉安公司的老板张伟成一直灌我的酒,好险我的酒量好才没让他占到便宜。”

    说话的当儿,唐凌整个人都躺到了床上,两只手仍在空中不停的舞著。

    “你以为你是在酒店上班啊!还刺激、好玩呢!你知不知道那些有钱的大爷们是怎么看你们的?他们早把你们一个个都标上了价码,只要出手大方,还怕肥肉不到嘴?你看你,竟然为了这种宴会?3烧飧鲅?印!?br />

    华小茜感到相当的意外,向来都和她一样不参加这种聚会的唐凌,怎么忽然转了陆?看到躺在床上的唐凌,她真的很害怕,害怕唐凌有一天会陷进金钱的陷阱里,不能自拔。

    “你看!这就是那个张伟成送我的,劳力士表,是真的耶!价值好十万。他呀!一出手就这么大方,你说,我应不应该跟他多?12副?”

    唐凌的话语里,明显的带著酒意,她玩弄著手腕上的表,开心的笑着。

    “你怎么收人家这么贵重的礼物!你应该知道,那些男人绝不会平白的对你好,一定会有所要求的。你是不是喝酒?10?苛?”

    看到唐凌竟然收下了人家送的劳力士表,有种不祥的预感在华小茜的心里滋长著。

    “是他硬要把手表戴在我手上的啊!他还说,只有我配得上这只表。反正不拿白不拿,管他那么多。现在是什么社会,你知不知道?现在啊!是金钱万能的社会,只要有钱,谁都不敢看你不起。”

    “好吧!你一定要收,我也不能硬逼著你还给人家,你自己小心一点就是了。”

    拗不过那已被物欲薰了心的唐凌,华小茜没好气的说著。当然,她完全不明白,此刻的唐凌心里真正的苦楚。

    “对了!忘了告诉你,今天晚上在阳明山的会场里,莉莉?6嗔司疲?艿饺思野你里,拿起水果刀就往她的手腕使力的划下去,伤口深得都可以看到骨头了,还流了一地的血。她整个人像发了疯似的,我们几个同事根本就架不住她。后来,会场的主人,鸿升企业的董事长徐啸天才吩咐下去,派了几个安全人员把莉莉抬上车子,送到医院去了。”

    说到血淋淋的那一幕画面,唐凌的脸孔有些扭曲,像是被人掐扭得变了形那般。然而,她说出来的话,倒是少了些酒意。

    “莉莉?怎么会这样!”

    华小茜惊讶的张大了眼睛,完全无法相信那个娇滴滴的莉莉,竟然会做出这种事。

    “她一直喊著她不要活了,说那个导演不但骗了她的身子,连她所有的积蓄,也用合伙投资的幌子,骗得一毛不剩。当她发现不对劲,想找他要回这笔钱时,在导演搬空了的办公室里,却只见到了几个和她一样,积蓄全被骗光的女孩子。她发疯似的找了那个导演一整天,终于受不了这个打击,才在?6嗔司频那榭鱿拢?隽苏饧?隆?娴氖翘?盗?”

    对于发生在莉莉身上的事件,唐凌是深感同情的,虽然,她一直不是很欣赏莉莉的矫揉造作。

    “有没有人陪她到医院?”

    虽然,华小茜平常和莉莉的交情也不是很深,但是,相处了这么久的同事发生这种事,总是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那个蓝总监只让平常和莉莉最好的安琪陪著一起去,要其他的同事都继续留在现场。你没有看到当时蓝总监脸上那个可怕的表情,那模样像是恨不得一口把莉莉吃下去似的。这也难怪,发生了这件事之后,徐董一直摆一副臭脸给他看,虽然莉莉割腕自杀的时候,所有的客人都在院子里,因此,大部份的客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由于莉莉大声吵闹,一度把会场的气氛搞得很糟,我就是在莉莉被送走后,趁著兵荒马乱之际逃离开的。”

    “我们明天没事,一起去看莉莉好不好?”

    华小茜问著一旁已坐起身子的唐凌。

    “好!”唐凌这会儿的酒气,似乎全给莉莉的事吓退了,她心有余悸的站起身子,往房门走去。

    “我要去泡个澡,好的休息一下,今天晚上真的是好恐怖。一

    “早点休息吧!”

    依然坐在床上的华小茜,看着唐凌将房门重新关上后,听到了电话的响声,直觉的看了一旁的闹钟,十点三十分,还不算太晚。拿起话筒后,她很快的就听出了对方的声音。

    “请找华小茜。”

    “我就是。”

    “我是宋允文。对不起!这么晚还打电话给你,你睡了吗?我刚刚才出开刀房。”

    宋允文在电话里的声音,有些腼眺,像初恋的小男生打电话给小女朋友般的害羞。

    “我还没睡,有事吗?”

    听到宋允文的声音,华小茜有一种好似接听亲人电话般温暖的感觉,然而,她向来都不会那么轻易的流露出她的情感。

    “没事,今天这场刀,开了十一个小时,一出开刀房,我就好你,好听听你的声音,想知道你今天过得好不好。”

    宋允文柔情似水的说著,让话筒另一端的华小茜,一时之间,觉得心上暖暖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小茜,你没事吧?怎么不说话?”

    没有听到华小茜的回答,宋允文有些担心的对著话筒询问。

    “没什么事,只是刚刚听到同事割腕自杀的消息,心情有些烦闷。”

    华小茜在电话里的声音,一直保持著淡淡的,没什么力气的样子。

    “我现在到你那儿去看你,好不好?”

    “不好,太晚了!你也应该早点回去休息了。”

    华小茜很快便否决了宋允文的提议。其实,现在的她,多想有一个像宋允文般可靠的臂膀,可以让她停靠休息。但是,她知道,她必须克制自己,宋允文的家庭背景,对她来说,实在是太显赫了,想做宋家的媳妇,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因此,她必须要维持好他们之间的那道安全距离。

    “你累了吗?那我不打扰你了。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我明天五点半就可以离开医院了,可不可以一起吃晚饭?”

    宋允文手里拿著昨天晚上曾为华小茜擦拭过眼泪,回去后还舍不得清洗的手帕,用力的紧握著,害怕听到华小茜的拒绝。

    想了几秒,华小茜努力的抗拒著自己即将冲口而出的回答,依旧用淡淡的语气说著:“我这几天比较忙,我再跟你联络,好不好“好吧!那我不打扰你了,祝你今晚有个好梦,再见!”

    宋允文的语气里有著明显的失望,那声调让华小茜的心不由得揪了一下。

    “再见!”

    在话筒的另一端传来了挂断声后,华小茜依然持著话筒,呆怔了几分钟,才缓缓将话筒挂上。

    华小茜为自己泡了一杯牛奶,静静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拿著那本半天崖认真的读著——

    一九七六年,七月

    严筝在当时,不过是个高中刚毕业,懵懵懂懂、极欲一窥这个世界的小女孩。

    利用联考后的空档,严筝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寻找短期看护工作的广告。

    应征的当天,严筝穿了一件和那天的天空一样水蓝的洋装,由家里骑著脚踏车,来到这个前山碧绿葱葱,侧面却是坚石陡壁的山脚下,那栋白色的小木屋前。

    停下脚踏车,严筝再仔细的对过一次报纸上的地址,确认无误后,才在白色的栅栏前左右张望着,想要找个按门铃的地方。

    忽然,一阵小狗的叫声,由远而近的朝她吠了过来。

    几秒钟不到,只见栅栏里头,多了一只白色蹦跳著的玛尔济斯犬。

    “来罗!”

    一个年约六、七十的男人,微驼著背向著栅栏走来。站立在门前,男人对著蹦跳著的小狗喊著:“妞妞!坐下。”

    小狗听了那男人的话,果真安静的坐了下来。

    “不好意思,我们没有装门铃。小姐,你是来应征的吗?”

    男人上上下下的打量著严筝。

    “是啊!我叫严筝。”

    严筝青春的脸庞,经过了大约二十多分钟的脚踏车车程,那原本白皙的瓜子脸蛋,此时红通通的,像极了熟透的红苹果:一双无邪的大眼睛,泰然自若的面对著那男人审视的眼光。

    “你还是学生吗?”

    那男人的眼神里,很明显的透露出对严筝的年纪不甚满意。

    “我今年刚毕业。”

    看到那男人的态度,严筝微微的仰起了下巴,毫无畏惧的回视著面前的男人。

    “我们要找的是看护。”那男人仍然满脸怀疑的看着严筝。

    “我知道啊!这是你们刊登的广告,上面写不需经验的。”

    严筝边说边将手中的广告递给那个男人,证明自己并不是不自量力。

    “张伯,让她进来。”

    一个低沉男子的声音自屋里传了出来,严筝直觉的向声音源头看去,在白木屋的窗口,她看见了一个迅速离开的男人身影。

    那个被称做张伯的男人,终于将栅栏打开,放严筝进去。

    一进到屋里,只见一屋子的木制家具,简简单单,并且干干净净的置放著。

    “少爷,这位严筝小姐是来应征的。”

    张伯对著沙发上的男子报告过后,便转身下去泡茶了。

    “严小姐,请坐。”

    年轻男子指了指一旁的沙发,示意严筝坐下。

    当严筝坐向了那年轻男子指示的位子时,她正好可用极佳的角度观察她面前的男子。

    那男子的年纪大约二十五岁上下,身材十分瘦削,头上戴了一顶枣红色绵帽,一双眼像两潭深不见底的湖水般,荡漾著忧郁,高挺的鼻子,以及薄削的双唇,使他整个人隐隐散发出一股坚毅无比的独特魅力。

    “我叫季岚平,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是我父亲为我取的。严小姐,你今年几岁?”

    “十九岁。你应该谢谢你父亲,他帮你取的名字很好听。”

    严筝直觉的报出了自己的虚岁,她完全没有欺瞒的意思,只是习惯性的这么告诉别人。

    “这份工作很简单,只需要按时提醒病人吃药,偶尔陪他去散步,病人发病时,陪在他身边照顾他;这些都是很简单的事情,你应该都做得来。”

    季岚平看着严筝那双皎洁如星子般明亮的眼眸,那青春的气息,是他一直渴求的。打从十二岁第一次发病的那天起,他就不断的和病魔搏斗著。

    高中时,他不得不放弃学校的学业,改由父亲为他请家庭教师,在他病况稍微好转的时候,为他上课:最后,在他的要求下,只留下了教他绘画的老师。那一段时间,陪伴他的,除了病情之外,就是那些堆了满屋子的画具了。

    “我虽然没有做过看护,但是,季先生,我有把握我一定能够胜任这份工作,你说的病人”

    严筝下意识的用眼睛搜寻著屋子,希望能找到她将要“服务”的对象。

    “我就是那个病人。你愿意接受这个工作吗?薪水一个月三千。”

    就在这个时候,张伯端了两杯茶出来,深深的皱著眉头,似乎是不甚满意季岚平的这项决定,却又不好当面反对。

    张伯的表情,严筝早就清楚的看出了,然而,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她决定尽全力一搏。

    “什么时候开始上班?”

    “如果可以的话,就明天吧!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这样的上班时间会下会太长?”

    季岚平的模样,除了那抹浓得化不开的忧郁色彩之外,与其他同龄男人的差别其实并下大。

    “不会,我反正也没什么事。季先生,明天早上八点见!”

    严筝说完,很快的起身告辞,深怕走太慢。会因为张伯而有所改变。临到门口,严筝又俏皮的回头,对著张伯大声的说著:“张伯,明天见了!”

    然后一溜烟的跑出了前院,在开栅栏的时候,她看见了依然乖乖坐在旁边的小狗妞妞。于是,她又在妞妞的叫声下,跨上了脚踏车,离开这栋清幽的小木屋,一路开心的骑了回去。

    回到家,她并没有告诉父母她找到这份工作的事。她知道,她的父母一定不会准许她到外面去打工赚钱,毕竟,她的父亲虽然不是什么大企业的老板,但在花莲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不仅包办了花莲的运输业,还开了一家大型的采石场,运销南北各地。因此,如果真要打工,她的父母一定会要她待在家里的公司,那可就一点挑战性都没有了。

    以后几天,她只在她父母看见她出门时,告诉他们她和同学们出去玩。她的父母每天忙著运输公司的事,根本无暇注意到她。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心疼的认为,自己的女儿为了大学联考,已经辛苦的熬了那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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