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了孙郎中的医馆,大门光着,兰香要去敲门,被宝春拦下,亲自上前敲门,敲了几声,没见反应,随即又加大了力度。
“敲什么敲,急着去投胎呢,没看见我这忙着呢。”门后面响起一道很不耐的声音来。
宝春朝兰香努努嘴,无声地说,这郎中的确像你说的,脾气不太好。
咣当一声,门从里面打开了,不过只开一条缝,仅够露出一人的身体来,似乎没有让他们进去的意思,开门只是为让他们滚蛋。
这人头发有些凌乱,衣服有些不修边幅,瞅他们的眼神带着被打扰的愤怒,偶尔还有些呆滞,若不是他手中还没来得及放下的书,铁定会让人以为还没睡醒。
年纪倒是不大,顶多二十七八岁吧,绝对不会超过三十岁,即使如此不注重形象,也没彻底毁了英俊的相貌。
“今天的病人已经看完了,明天再来。”正眼都没瞧,丢下这句,退后一步,就要关门。
“稍等。”宝春迅疾双手撑门,盯着那人恼火的眼睛,赶紧说:“我们不是来看病的。”
“不看病,敲半天门,找骂呢。”那人瞪眼。
兰香和小酒都在后面立着,没有上前,小酒不上前纯属正常表现,而兰香纯粹是因为她也摸不清楚状况,不知道自家小姐想干嘛,一路上没少纳闷。
当然,她也为他们家小姐捏把汗,自从她们家小姐死过一次后,脾气就大了很多,碰上这毫不留颜面的孙郎中,真的能隐忍么?
这孙郎中脾气虽然古怪了点,可医术却是顶好的,最关键的一点是这人不是一般的记仇,得罪过他的人,一律被他划为拒绝医治户,给再多的钱都不管用。
兰香只希望,他们家小姐能够忍辱负重,可千万不要得罪了这人,难保以后不会求到他这里。
可显然,她家小姐并没有这自觉。
只见宝春甚是惋惜懊恼地叹口气,并连连摇头,很是失望地转身离开,“我原本以为会是我辈中人,偶遇奇遇,得习神奇医术,肩负传播世间之重任,拯救黎民于疾患,弘扬博大之医术,无奈自己是女儿身,不能行走于世间,听了孙郎中不少事迹,原本以为是执着于医术,真正热爱医术之人,特前来交流,望通过他的威望传播出去,为黎民造福,谁知……哎,是我看错了人,怎能凭借外界的传闻就肯定一个人,传言害人,果真不假,算了,兰香咱们还是回去吧,那高人早就告诉我,要随缘,当时我还不信,……”
兰香目瞪口呆,不知所措,被宝春拽着往回走。
小酒跟大黄却没动弹,看向她的目光流转了下。
身后的孙郎中,呆滞片刻,忽然大叫,“等等,先别走。”撩起衫子,跨出门槛,几步上前拽住了宝春的袖子,死活不丢,要是宝春再挣扎,估计大腿都抱上了。
被拽住衣服的宝春,心说,就没敢太走,一直等着你呢,就知道你会追上来。
一路上宝春可没少从兰香嘴里收集信息,对他的脾性多少也是了解的,最明显的特点就是痴迷医术,若是听了她刚才的那番话还能无动于衷,那才叫奇怪呢。
“什么样的神奇医术?”孙郎中眼光炽热,上来就直奔主题。
“还是算了吧,那种匪夷所思的奇遇,那种神奇精妙超出想像的医术,绝非一般人能够相信接受的,说了,别人只会当我是疯子,就好比生孩子难产,剖腹取出孩子,大人小孩子均能平安无事,说出去谁会信?”宝春叹气说。
兰香猛抽冷气,连连摇头,“肚子都剖开了,人还能活?”
就连小酒都看着她。
宝春一摊手,“你看,连我家丫头都不相信……”
“我信!”孙郎中大喊一声。
给宝春吓了一大跳,“好,好,我知道了,可你能先放开我的衣服么……”这拉拉扯扯的她倒是不在意,可关键是她不相信这时代的衣服质量,被他这一惊一乍的,手上没个轻重给撕破了,钱没挣到,人可就丢大发了,赶明儿,人尽可夫的帽子上又多了一顶伤风败俗。
被宝春这么一说,孙郎中迅速撒手,尴尬了一秒钟的时间,又迅速进入到了正题,“王五家有只狗怀了孕,生了三天,奄奄一息了都还没生出来,我就跑到他家,答应给他老爹看病,让他将这只狗给我,带回家后,我尝试了各种办法都不行,眼看这狗呼吸都快要断了,知道也活不了了,就剖开了它的肚子,取出了四只小狗,死了俩,活了俩,我看那母狗肚子敞着不大好,就给缝上了,谁想到过不多久,它又有了呼吸,活了过来,不过,也没撑太久,三天不到便断了气……”
孙郎中的这种行为搁现代再普通不过,可对于这个时代却太过于血腥,惊世骇俗,兰香和小酒的表情都说不上太好。
宝春却想,那狗八成是死于感染,没有抗生素,没有无菌操作意识的情况下,死亡几率可是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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