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异常之处,会不会是当年造册时记录有误,误将李平和李刚显混淆了,或是一时走神,忽略了二个名字的差异,毕竟这是同一个人”。
白小白想了想说:“顺天府的刑事档案有严格的规定,每份档案必须由领班的办案官差签字,而档案内容则由记事局的专人草拟,草拟的人同样必须签字,只有二人签字周全后方可入档”,白小白边说边挑拣了几份档案,凑到一起继续说道:“也就是说,档案的记录内容和办案官差是不同的,当初造册时也是同时记录了两个姓名,应该不会有差池”。
莫李家看着白小白挑出的那几份卷宗,上面的记录内容果然字迹不同,记录人和办案官差均有签字,莫李家点了点头说:“白探长的意思是,无名尸案的卷宗是被人调了包,可调包的人应该看过原始档案,他为何要把“李刚显”改成“李平”,汇集中早有记录,这样岂不是更容易暴露?”。
白小白想了想说道:“属下认为,当年李捕头以两个名字签字必然有他的道理”,白小白稍作犹豫,接着说:“当年整理造册的时候,这批卷宗我都一一查阅过,属下倒是认为,李捕头签的名字可能有些逻辑可寻”。
莫李家一愣,急问道:“白探长有何见解?”。
白小白从成堆的卷宗中捡了几份出来,摆到莫李家的眼前说:“这些卷宗既有李平,又有李刚显的签押,处长看看这些卷宗的内容,是否有些不同”。
莫李家按照白小白所说,仔细查阅起手中的档案,看了一阵后果然觉得有些异样。莫李家将签有李平之名的档案和签有李刚显之名的档案分开对照,一番浏览后便有些恍然大悟了,喃喃说道:“难道当年李捕头是以案件是否定案完结为依据而签押的吗?”。
白小白凑到莫李家身边说:“属下当年整理档案,对此颇为不解,便研究了李捕头经办的大量案件,偶然发现了此规律。对于那些已经定案完结的案子,李捕头皆是以李平之名签押,而那些未能侦破或是案件中尚存疑点的案子,李捕头则是以李刚显之名签押”。
白小白说得好像挺有道理,莫李家转身又拿起无名尸案的卷宗,说道:“如果照此分析,这份无名尸案的签押是李平,依照卷宗内容来看,此案也已经查办完毕,正常结案了。但白探长说汇集之上此案的签押人是李刚显,也就是说这份案件应该是个未决案才对”。
“属下认为,这份档案被人偷梁换柱了,而且调包的人显然知道李捕头的签押习惯,他即改了内容,也随着内容改了签押,而汇集之上的签押则很少有人留意,一来他可能也忽略了,二来可能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未做手脚,或者他根本就没有能看到汇集”。
白小白一番话让莫李家沉下了脸,白小白的分析和卷宗档案的情况确像他所说的那样,如果有人调换了卷宗,此人必是警察局的内鬼,而且对二十年前的无名尸案和顺天府非常熟悉,他一定知道无名尸案的隐情。而让他始终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调包的人为什么要连同那只木箱一起偷走。从伪造档案的情况看,调包人一定是准备充分,事先一定经过周密的计划,但却不惜将光绪三十三年的卷宗悉数倒出,偷走了箱子,这样定会引起怀疑。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偷盗之人原先的计划一定是将卷宗调包,用伪造的档案代替真档案,不过在调包档案的时候,一定是临时发现那只箱子有什么异常之处,不得已才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将箱子也一并偷走了,这一定也出乎他的预料。
莫李家与白小白在昏暗的地下室中分析着眼前的情况,虽然是疑点重重,但莫李家已经隐隐的感觉到,二十年前皮少五的离奇失踪,诡异的无名尸案,以及煤市口的凶杀案必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能直接牵连到当年父亲的死和李平的神秘失踪,而这背后则恐怕隐藏着更多的隐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