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江千帆完全熟悉这里的布局之后,伊丽丝侧过身来对林可颂说:“请你把江先生的衣服整理进衣柜中,按照衣架上的标号将它们排好。我和江先生要去华盛顿新开的餐厅看一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如果你想要参观白宫什么的,请随意。”
林可颂歪了歪脑袋,心想虽然梅尔的意思是让她照顾江千帆,但是伊丽丝的态度为什么让她觉得这么微妙呢?
而江千帆始终背对着她。
挺拔的背脊,一丝不苟的西装,他握着盲杖,走向门口。
林可颂忽然有一种错觉,江千帆的背影划开了两人之间的世界。
伊丽丝挽上江千帆的胳膊,两人齐齐离开。
房间里的清冷气息终于散去,林可颂略微松了一口气。
她打开江千帆的行李箱,按照伊丽丝所说的,将他的西装和外套整理进了卧房的衣柜里。
这些外套的颜色不是黑色就是墨蓝色,款式也很简洁利落。林可颂可以想象,如果是普通男人穿上这样的外衣,一定古板老成。
但是江千帆不一样,他让黑色显得更富有深度。
整理好了外套,林可颂确定自己没有排错顺序,她决定既然来了华盛顿,就要好好玩一玩。哪怕是做一个土了吧唧的观光客。
还好前一天晚上,林可颂就在网上做好了攻略。
她离开了酒店,因为没有提前预约,所以不能进入白宫之内,只能在白宫外面照相。
刚用手机自拍了两张,发现只有自己的大头,身后的背景一点都没照上,林可颂找了个路人,终于照了两张照片。离开白宫之后,林可颂去了趟国会。这里比起白宫倒是要有亲和力的多。
走累了,她就在街边的咖啡馆里喝了个下午茶。
同样是华夫饼与伯爵奶茶,林可颂的眉毛皱了起来。
华夫饼太甜,像是吃了一大口的砂糖。表面因为没有涂抹蜜糖,烘烤之后外皮不够松脆,内里也不柔软。
至于伯爵奶茶就更让人失望了。奶味与茶香根本不平衡,所使用的茶叶味道太冲,完全没有上一次喝伯爵茶的柔润感。
……等等,她是在挑嘴吗?
这要是在从前,她哪里会去想华夫饼外面有没有抹着蜜糖烘烤?伯爵奶茶的茶叶质量到底如何根本无关痛痒!
唉呀!完了完了!她这是跟在江千帆的身边太久了,传染了他的“完美主义综合症”了!
以后还能不能愉快地吃东西了啊!
不知不觉间,天空逐渐暗沉了下来。
林可颂意识到,这多半是要下雨了。
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林可颂付了钱,用手遮着脑袋,跑去了咖啡馆对面的大型商场。
林可颂意兴阑珊地逛着,售货员都很彬彬有礼,但是她并没有买任何东西的意向。
并不是因为她觉得这里的商品太贵,而是因为款式与大小完全不合适。
她的骨架子小,身材按照宋意然的说法,遮住脸,无论从前面、后面、左面、右面看起来,都看不出是个女人。所以这里的衣服鞋子更适合林小雪那样玲珑有致的时尚女孩。
而此时,在一家高级中餐厅里,江千帆与伊丽丝对面而坐,他们靠着窗,窗外被雨水淋落的林荫道如同电影中的画面。
江千帆夹起盘中的一小节芦笋,送入唇间的动作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却显得低调而内敛,自有一种神秘的优雅沿着视线悄然蔓延。再加上他的手指本来就长,执着筷子的姿势,是少有的温文风度。
当他咽下食物时,脖颈间的线条起伏,引人遐思,别样的性感。
伊丽丝看着他,扯出一抹笑:“真庆幸你的眼睛看不见。”
她与江千帆不同,因为不擅长使用筷子,所以用的是刀叉。
“我从不知道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江千帆的声音,就似融化了的雪水,沿着山脉从容流落,却仍旧是冰凉的温度。
“这样,一直着迷般看着你的人就不会觉得尴尬了。”
江千帆没有回答伊丽丝,而是缓缓侧过头,微垂下眼帘。
十几秒的安静之后,伊丽丝轻笑了一声:“上一次我和你一起碰上下雨,你也是这个表情。你能从雨水中听到什么吗?”
“没什么。”江千帆再度低下头,切下一小块鲈鱼,“现在几点了?”
“下午四点半,怎么了?”
“这场雨应该会延续很久。”
“所以我们不急着离开,可以慢慢品尝。”
江千帆面前的菜只用了一口,他就将筷子放在了汉白玉筷架上。
“怎么了?这道上汤芦笋哪里不好吗?”
“在中式菜肴之中,上汤是常用的调料之一。一般情况下,它是使用瘦肉、鸡以及火腿熬出来的汤底。”
“这个汤底有什么问题吗?我觉得很鲜美。”
“是汤底中的火腿比例略多。芦笋本身就是味道清和的蔬菜,火腿分量多了,会破坏这种味道。”
伊丽丝露出思考的表情,又吃了一口,随即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
这时候的江千帆缓缓站起身来:“走吧,我想回去酒店了。”
“怎么了?”
“我想要休息。”
“休息?”伊丽丝蹙起了眉头,“还是你在担心林可颂是不是真的去参观白宫了?”
“她去白宫参观与我的担心有什么逻辑联系吗?”江千帆的声音凉凉的,就连神色也没有任何变化。
“因为下雨了,你担心她淋湿。因为这里不是纽约,你担心她迷路。就算她没有出去游玩而是安静地待在房间里,现在也快到晚餐的时候了,你希望坐在餐桌对面的人是她。”
伊丽丝坐在原处,静静地看着江千帆。
“我要回的是酒店,不是去找她。”江千帆微微顿住脚步,“另外,伊丽丝,揣测别人的心情,你未必真的擅长。但是听懂别人的心情,我却很擅长。”
“怎么了?你听出来林可颂对你的崇拜与仰慕了?”
“不是的。我听懂了你对可颂的不满和不屑。你觉得她是一个对烹饪全然不懂甚至对这门艺术没有丝毫品味的人。你认为她完全不值得我花费任何的心思,也不可能在这个领域脱颖而出。你更加不认为,我真的把她当做一个学生来教导。”
“难道不是吗?”伊丽丝发出一声轻笑,“到现在为止,她学会了什么?我承认她将鲑鱼、牛排都切割的很好,可那又怎样?她在你的身边的日子,如果换成我们后厨里任何一位厨师,得到你的指点,早就已经突飞猛进了。”
“你所说的切分鲑鱼以及牛排的技巧,佩珀学习了一周,可颂只用了一天。”
“好吧,就算她真的那么有天赋,你又怎么有把握在三个月只能让她在比赛中赢到最后?”
“我从没有说过要她赢。”江千帆的声音淡然如止水。
反倒是伊丽丝在他的面前显得十分急躁。
“那么你把她带在自己的身边有什么意义?”
“一个人,想要在某个领域中有所作为,第一点就是接受它,并且爱上它。这是一切的起点。”
伊丽丝愣住了。
缓缓的,她的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所以……你是真的打算收她做你的学生?”
“她拥有我所见过的,最完美的味觉。”
说完,江千帆便轻轻敲着盲杖,走向门口。
门打开的瞬间,雨丝随风飘至,与清新的绿叶味道融汇于一体,天地仿佛也广阔了起来。
当江千帆回到酒店房间内的时候,一切很安静。
他打开了衣柜,缓缓将手伸长,指尖触上里面的衣服。
伊丽丝来到他的身边,看了看说:“她没有放错衣服。是你一贯的顺序。”
“谢谢。”江千帆说完,便坐回到沙发上。
“需要我为你读新闻吗?”伊丽丝问。
“不用了。明天见。”
伊丽丝张了张嘴,本来想要说什么,最后只是无奈地一笑。
而此时的林可颂,已经坐在星巴克的高脚凳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自己的脚尖了。
不知道现在江千帆回到酒店了没有。
他应该会和伊丽丝一起用晚餐吧。
就算他们回到了酒店里,肯定也是和伊丽丝聊着各种食材的搭配或者新颖的烹饪手法。
她只是个局外人而已。
真是一点都不想回去啊!
而且,她能够感受到江千帆对她的冷漠。如果说伊丽丝陪在江千帆的身边还好。如果房间里就只剩下林可颂与他,那真的太尴尬了。
想一想,今天一整天,他和自己说过的话都还不到三句……
她到底是哪里招惹到他了?
神啊,就算是死,也不能死的不明不白啊!
雨还在下着,商场也即将关门。
林可颂不得不来到了商场门口,打了一辆车,回去酒店。
她心想,这么晚了,江千帆应该已经睡着了吧。
当她回到套房里,整个房间都是漆黑一片。
dluck!
林可颂没有开灯,生怕一丁点细微的声响将卧室里的江千帆吵醒。
当她蹑手蹑脚走向自己的房间时,冰冷的声音在黑暗之中沿着神经线骤然刺入她大脑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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