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的无聊一点也不难受”每到一个聚会,四面八方是酒徒,周末从星期五下午三点开始,没有电影院、剧场、图书馆、餐馆可去,所以大家都设酒宴,彼此邀请,一模一样的尼日利亚啤酒管够。
因为喝啤酒,也就产生了新词汇,叫“beerrun”就是出啤酒差,派谁出啤酒差,谁就得挨家搜集空酒瓶,再成箱地运到商店,然后为各家买回一箱箱啤酒。还有“beerrental”指的是买酒喝酒退瓶,三件事合而为一。因为啤酒进肚子没多久又出来,巡回很快,所以人们认为不是买它,而是租了它。
也就在这类饮酒会上,我认识了阿布贾的“hash俱乐部”部长。黎巴嫩人若严格按“hash俱乐部”部规,官阶是阿布贾nel的grandmoron,直译就是“阿布贾狗窝的大白痴”他在这场酒会上就拉了几十个壮士,我和我先生也在其中。
在靠近赤道的地方进行野地长跑,是需要意志和冒险精神的。假如这帮外交官不无聊到一定程度,大概不会以那么极端的形式来抵消无聊。阿布贾一带没有山,但所有的路不是上坡就是下坡,稍微偏离市区,就是野溪荒谷,丛林繁密得如同无人区。
hash长跑每次推选一个小组,负责选择路线,大队人马上路时,再由他们领路,标路线、布置迷魂阵。他们用撕碎的白纸屑标出路线,隔一两米撒一片纸屑。他们还要负责误导人们,把纸屑撒到一条歧途上,让累得垂死、热得冒烟的人们误跑一大段冤枉路。这条歧途有时兜个圈子再转回正道,有时干脆断在蒿草或灌木中,也许在一个小屋大的蚂蚁城堡下,它戛然而止。
我对于歧途的判断有以下几条经验:
第一,白纸屑摆得过于昭彰显著;
第二,路况优良;
第三,似乎通向一个村落。
尽管和领路人不断斗智斗勇,我还是走过不少冤枉路。这样被迫的额外锻炼,给自己的唯一安慰是我比自己想象得更结实、更耐活。
我先生的一次误入歧途后果比较严重,他发现自己不知怎么到了一个小村子里,被一大群大致****的黑色身影团团围住。美国人这几年在很多民族心目中做反派,所以我先生急中生智,拿出一口夹生但发音纯正的浩萨语来。他马上被另眼看待,全须全尾地被护送归队。在时而可见“美国佬必须滚”的尼日利亚,这次历险多少让我后怕。
平常我先生学语言,我会不以为然,打击他说:除非他再次发配尼日利亚,浩萨语毫无用处。这回救命的正是被我斥为无用的语言。美国兵在战场上一旦被俘,立刻大义凛然地一撕前襟,呈出三十多种语言写的投降书,看来是远见之举。
另外两个长跑酒徒误入了尼日利亚军事基地,立刻被拿下,一问,是两个美国外交官,更不能随便放人。军方打电话给上司,上司又打电话给美国大使馆,可那天是周六傍晚,所有使馆官员都在外无聊,或像我们这样积极无聊,或躺在泳池边饮酒——消遣无聊。一直到很晚才联系上副大使,把两个倒霉蛋领出来。
长跑的队伍很庞杂,各种族、各行业,和平相处。有时跑着跑着,旁边一个同道人气喘吁吁地就兜售起东西来,或是一辆旧汽车,或是一幢烂尾楼,或者插个广告,说他有幢山清水秀的渡假屋,租金一周多少多少。据说尼日利亚人花钱来参加这个俱乐部,目的千般百种,包括为自己儿女找留学的担保人,为自己找男朋友,有时就为了得到某个社交聚会的邀请。
每周跑十多英里,我没见一个人瘦下去,或壮起来,肚子该多大还多大。这也难怪,长跑终点都有载着啤酒的车等候,每人经过长跑和酷暑,都给自己找到了强硬的理由狂喝暴饮,所有人都认为身体出现了亏空,有了填充的空间,所以放开来恶补。
锤炼体力、耐力和意志,原本是在美德上得分的,但终点站却是啤酒站,美德上的好成绩终究是图报偿的,恣意放纵,喝成一滩,结果美德和恶癖,也不知谁嘲讽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