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乱成一团,又失去了坐骑的鲜卑人,张燕骑着新抢到的好马,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所过之处,杀伤极大。
见到战局出乎意料的顺利,谢逊自然不会傻站着不动。鼓号声响起,谢逊从本部兵马中,分出一个百人队,只披着轻甲,手持短兵,呐喊着向混乱的鲜卑人杀去。
半刻钟之后,当一只新的鲜卑骑兵,远远出现在前方时,张燕已经带领着部下,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大队人马之中。很快,距离谢逊部不到一百步的张狂本部,就收到了谢逊的简略战报。
“我军死七人,受伤二十一人。斩首……一百二十!俘虏……一百六十!缴获战马……六十七匹!此战,可谓全胜!”
谢逊派出的传令兵,激动的向张狂汇报。以谢逊部派出作战的人手数量而言,这样的战果,可以说是极为辉煌的。哪怕是打老了仗的张狂,对这等战果,都听得极为满意,就更别说谢逊的部下了。
“很好!”
张狂面带笑容,对传令兵说道:
“回去告诉谢仟长,功劳记下了。想想他的外号,一只兔子,能够填的饱他的胃口吗?”
片刻之后,张狂的这句话,被传令兵传到了谢逊的耳朵里。谢逊听了,哈哈一笑,愈发是豪气冲天。他的外号,还是张狂无意中取的,号称“金毛狮王”。张狂这是将鲜卑人当做了兔子,来激励谢逊,建立更大的功勋。
“建功立业,就在今日!”
谢逊的大嗓门,展现出它的威力。而首战完胜的太行军,一个个也是神采飞扬,大声应和着主将的激励。
“汉军!”
“威武!”
巨大的声音,远远的在草原上传开,让一里地之外的鲜卑大王和连,脸色变得更加阴晦起来。
和连是个聪明人。他的父亲,一代雄主檀石槐,自然知道,一个好的继承人,对于鲜卑部落联盟来说,拥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所以,从和连很小的时候,檀石槐就重禄聘请了身边的才俊之士,教导和连与他的兄弟们习文练武。无论是论文才,还是比试武艺,和连都是诸兄弟中的佼佼者。除了他那位死去的兄长,没有哪个能够比和连表现得更加出色。
但是,聪明人所做的事情,未必都很聪明。
因为,聪明人往往会将事情想得过于复杂,从而犹豫不决。这一点,和连在屡次的战场指挥中,体现得极为明显。
就比如这一次奇袭美稷。若是其他鲜卑人当主将,一看敌方已经严阵以待,讨不着什么好了,多半就当机立断,率军掉头就走。若是这样,张狂是完全拿鲜卑人没有办法。
然而,和连这时候,不光考虑了战场情形,还要考虑自己在整个鲜卑人中的影响。想得太多,使和连该撤而不愿撤,想打却不能打。这种犹豫,让张狂抓住机会,成功指挥大军,进逼到鲜卑人的营地跟前。
这个时候,若是和连抓住太行军初来乍到,立足未稳的实际,主动出击,虽然未必能赢,却也足以有效的威慑张狂,让张狂不敢随意的出击。
或者,干脆乘机撤退,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汉军虽然在占领南匈奴故地后,得到了大批的优良战马,毕竟骑兵数量有限。真要是追击鲜卑人,凭借鲜卑人的骑兵优势,只要付出一些轻微的代价,就可以摆脱汉军的追击。
可是,在第一波出击的鲜卑骑兵,大败亏输的逃回营地之后,鲜卑人士气大受打击。如果此时撤退,气势汹汹的汉军骑兵,必然会毫无顾忌的穷追猛打。鲜卑人若是还想要全身而退,怕是已经没有什么可能了。
这些关节之处,不用其他人提醒,和连都已经想明白了。但是,明白归明白,接下来的决断,和连依旧难以作出。
——战,还是逃?
在犹豫中,和连原本相貌堂堂的脸,被笼罩在一层灰暗当中。从身边亲卫的角度来观察,哪还有身为据地万里,统帅数十万之众的鲜卑大王的那种威严?
——和连大王,毕竟比不上老大王啊……
但凡见识过原来檀石槐风范的亲卫,心中无一不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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