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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到了自己的小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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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吧!

    我的骨在一点一点的碎裂,突然之间,一道光照射了过来。

    你知道吗,那种绝望压在心头之时,就快要窒息了,就快要解脱了,突然之间有东西把你救了过来。

    我倒是觉得还有些讨厌。

    直接一了百了了,多好,这不是摆烂,而是事实。

    这里应该就是我写的基武世界吧!

    众多穿越者都没逃出去的魔咒,我怎么可能逃出去呢?

    深渊的魔掌终究向我招来,门应声推开。

    一个浑身血淋淋的红衣女子向我走来。

    不,不是红女子,是白衣,只是她的衣服都已经被染红了。

    她还保持着自己的脸型,我认出来了,是尔斯,我小说中圣母一般的角色,却被穿越者所陷害。

    在我小说中穿越者的为恶程度是被我大大降低的,毕竟所有的穿越者不一样,当时在写这一部分时,一些坏人的角色通常也来源于生活中对某个人的厌恶。

    后来这个灵感也随之升华,随之进化。

    从一个人到一种人,从一类人到一类人的概念。

    说实话,当时我有些消极,不过,我依然是个中二少年,只不过是在看的惯与看不见,直接徘徊而已。

    那时,还未完全看不惯。

    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觉得生活本就如如此。

    我现在想想当年那些坑啊,该踩的都被我踩了,没被我踩到的只能说我自己很幸运了,毕竟那时候我显得有些呆。

    做点事情也不知道怎么变通,就感觉人情世故掺杂的挺多的,为什么做一件事情还非要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做一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事不好吗?

    后来发现,本来属于我的事我也做不好,所以我不得不对别人好了。

    因为做好事的机会总是难得相逢。

    因为至少再在曾经的世界,不会担心出门被人提刀砍。

    这个世界就不同了,我都不敢打开房门。

    说实话,这个世界居住的是我心中的一些英雄,不过,在我英雄的眼里,或许我只是一只小蝼蚁吧!

    我可以考虑他们的感受,他们却不考虑我的感受。

    如果下一次能够在小说中再加一个设定,我愿意加一个只要作者,穿越过来就能变成主角,还是喜剧的那种。

    对的,我记得我这个小说貌似是悲剧。

    呜哇哇!这刀子捅到自己身上了,怎么能舒服?

    此刻,我的心中还在郁闷着。

    不是,我心里无法面对这项事实。

    而是现在这个世界总是给我一些实际的感受,刚刚被黑暗包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缓过来。

    心里好像沉积着一块石头,它压在胸口前,压在心脏后,慢慢的,慢慢的,两块石头融合在一起,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石头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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