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掩饰刚才的失态,她装模作样的掏出手机,插上耳塞,像是要准备听音乐。
周围的人挤挤攘攘,都在忙着找座位,安置行李,没有人注意到她的尴尬。程锦刻意的咳嗽一声,定了定神,认错人,也很正常吧……反正这种乌龙的笑话,她也不是闹了第一次。
想起刚才虞皓平的那个短信,她打开手机准备给他回信,手指划过屏幕,跳出来手机的锁屏画面,是一幅照片。长方形的陶土花盆里,一株带刺的仙人掌,孤零零的站在阳光下。
倨傲的姿态,丑陋的刺,蕴含着勃勃生机的绿色。
她看着这照片上的仙人掌,许久都没有动,觉得一颗心在温柔的牵动。直到屏幕再一次的暗了下去。
这个,是不知什么人送来的礼物。
***
那天晚上,最后一面之后,她再没有得到时俊的消息。
他就好像无声无息的就这么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
程锦把自己关在房里好几天,没再踏出房间一步。冰箱里的东西本来就很贫瘠,后来只剩下了矿泉水。再到后来,好像连水都快喝光了。
程锦只是坐在床头,看着窗外的天色,由黑转白,又从白转黑。
直到沙明明打来一个电话。
“程锦。”她在那头说,“我在开会。”
“……”开会为什么想起来给她打电话?
“会开到一半,杨璟接到个电话,然后跳起来就走了。”
杨璟?程锦没吭声。杨璟的事,跟她有什么关系。
“听说……”沙明明吞吞吐吐,“我听说他赶着去机场了。”
程锦半天没作声,心脏慢慢的,慢慢的往下沉。
“他应该是去堵时俊了。”
“嗯。”
“你听见了没有?”久没听到她的回答,沙明明怀疑自己的电话是不是坏了。“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前一阵子,你不是在找他吗?”
没想到却听见程锦说,“我见过他了。”
“那怎么没把他留下呢?”沙明明有点急了。
“留不下。”程锦低声说。
当时在国贸,最后一次见杨苏的时候,杨苏也说,顾程锦,不管用什么手段,你帮我把他留下来。
每个人都觉得,她似乎有这个能耐,让时俊回心转意。
可是她没能做到。
沙明明也愣了,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才憋出一句,“就算这样……那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吧?哪怕就是送送他,哪怕就是远远的看一眼也好啊,不是吗?”
程锦把自己的额头靠在旁边的墙上。墙壁冰冷而坚硬。
不。
她宁可不要这个远远看一眼的机会。
不去送她,不再看他,就好像从来没有分开过一样。
可就算不去送他,不再看他,自己也永远无法忘记这个人。
这里距离机场,只有二十五公里。可是在交通如此发达的今天,她也没法穿越这么短暂的距离……横亘在她和他之间的,从来都不是距离,而是那无法抹灭的过去。
“那你打算怎么办?”沙明明无奈的问。
“我要去一趟广东。”
“啥?!”
“广东。”程锦说,“我要去找一个人。”
“……”沙明明凌乱了。时俊这都走了,顾程锦还有心思去找什么人?
“你可想好,顾程锦,别后悔。”
程锦无声的笑了一下。
当初千方百计阻拦她对时俊动心的,是沙明明,现在千方百计要她抓住时俊的,还是沙明明。
可是她从来就没有这么明确的看见过,自己要去的方向。自己要做的事,要去寻找的东西。后悔?再也不会让自己有后悔的机会。
如果阻拦她走向时俊的,是过去,是十年前纠缠的恩怨,她就要去顺着来时的路,去解开当年的那个结。
小叔说……恨是恨不完的。只会让你失去得更多。
现在程锦终于懂得了。
她不会再是那个只会躲在壳里,自暴自弃的顾程锦。也不会再是那个怀着恨意,和整个世界针锋相对的顾程锦。
她得学会放下,学会接受,学会承担,就算以前得到的有残缺,就算以后看见的都不完美,那也是属于她顾程锦的人生,属于她顾程锦的,独一无二的感情。
***
可是正准备启程的时候,正在打包简单的行装,忽然又听到门铃响。
该不会是沙明明赶着过来了吧,她想。
可是站起来去开门,想不到门口站着的是一个穿着物流公司制服的快递员。他手里抱着一个纸箱子,站在她门口,正在有点不耐烦,怎么按了这么久的门铃才开门。
“找谁?”程锦愕然。
“这……这是1602吗?”快递小哥再看了一遍门牌号,“这有你的快递。”
程锦不记得自己买过东西。
这些天,她甚至连个外卖都没叫过。
快递小哥拿出单子看了一眼,“你不是顾程锦吗?名字没错啊,前程似锦的顾程锦。”说着,还被自己这种无厘头的幽默感给逗笑了似的,嘿嘿的一笑。
程锦真不知道这句话的笑点到底在哪里。
接过了那个纸箱子,在手里掂了掂,居然还挺沉。
是什么东西?
回来找了把裁纸刀,拆开包装,里面是一个被泡沫固定住的盒子,再打开,居然是个盆栽。
盆栽?!程锦几乎已经确定是不知道什么人给寄错了。她这辈子就没养过什么猫猫狗狗,花花草草,何况是植物。而且是这么……这么难看的一株植物。
放在一个不大的花盆里,土已经都半干了,倒是一点都没影响它的绿。一片叶子、一朵花也没有,只有肥厚的一株茎,表皮皱皱巴巴不说,上面还长满了坚硬的刺。
这应该是棵仙人掌。
旁边还有一个信封。
打开,里面没有字,只有一张照片。照片的效果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手机拍的,而且是在傍晚,光线有点暗淡。远处黄昏的天空里,有层层叠叠的云层,被夕阳染成了淡金色。
照片里只有一个背影。
穿着深棕色的长大衣,腰带没有系上,随便的垂在身后。两只手插在大衣的兜里,似乎还低着头,迎面有风,吹起了她肩上的头发,一丝丝的,在暮色里不经意的飞扬。
程锦看了好一会,才认出那是她自己。
可是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拍过这照片。
她把这照片,这信封,这包装的箱子,甚至是里面填装的泡沫,都翻了个底朝天,并没有找到其他的任何一点痕迹。没有落款,没有留言,什么都没有。
***
那天晚上,程锦坐在窗台上,也没开灯,就这么对着这株仙人掌,看了很久。
淡淡的月光下,那倨傲又丑陋的植物,带着一身的刺,跟她默默的对视。
她甚至还去搜了一下仙人掌的资料。植物百科说,它是一种原产于热带的肉质小灌木。不生叶子,叶子退生为棘刺,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水分蒸发,以便在沙漠中得以存活。
原来,它的刺,就是它赖以生存的叶子。
可是翻来覆去的把这条科普看到最后,程锦也没能搞明白,这么奇怪的植物,为什么被送到自己的面前。
但是从那天起,这植物就摆在她的窗台上。
正好楼下附近有个花店,程锦闲着没事,就去光顾一下,买喷水壶,买培养土,买肥料,买各种养花的零零碎碎。那花店有个三十多岁的老板娘,姓曾,经常坐在店门口,穿着格子布的围裙,修剪花枝,逗逗她养的那条油光水滑的拉布拉多。
程锦光顾得多了,也就跟她渐渐混熟了,有一次,曾姐就忍不住问,“你买这么多东西,家里到底养了多少花?”
程锦说,“一颗仙人掌。”
曾姐惊讶的张圆了嘴巴。
“仙人掌?那个最好养,给点水,给点阳光就能活,根本用不着你买的这些。”
可是到底也没拦着顾程锦定期来光顾。
程锦自己也觉得奇怪,这个不知道从哪来的,最初看着那么丑的东西,看着看着,习惯了,竟像是一种离不开的存在。晚上对着它,自言自语的说上几句话,似乎睡得都能安心些。
有时候程锦去花店的时候,还会把那株仙人掌也带上,让曾姐看一下长得好不好,有没有生虫,有没有烂根。终于有一天曾姐都服软了,“顾程锦,你这个养得比我都专业啊!”
“但是它怎么就一直不开花?”程锦纳闷。
水也浇了,肥也施了,太阳也晒了,可怎么就连个花骨朵也没看见呢?
“仙人掌这东西,本来就不太开花,少的三四年,多的几十年,偶尔才会开一次。”曾姐在给一株吊兰换着盆,小心的往盆里填着砂土。“就算开了,花期也很短,甚至,短到只有几个小时。”
“那不就是说,还没来得及看见,花都已经开完了?”程锦心不在焉的摸着那些尖尖的刺。
“是啊!”曾姐回头笑着说,“所以很多人不知道,仙人掌隐含的花语就是,得不到的爱。”
程锦摸着仙人掌的手猛的停住了。
那刺太尖,一不留神,手指就被刺破了。
鲜血从那伤口涌出来,并没有落下,在指尖上凝结成鲜红的一滴。就像一颗鲜艳的朱砂痣。
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收到这棵仙人掌。终于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终于知道,那张照片是谁拍的。也终于知道,告别的时候,他并非没有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