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搞清楚崖州的经济状况走势不良为何是受到本地土地兼并严重的影响,首先得明白明末的土地兼并究竟是一个什么的社会现象。
明末土地兼并状况对于当时社会形势所造成的影响,在后世也是被许多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普遍的看法都是认为严重的土地兼并导致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从而使得当时的社会阶级矛盾逐渐激化。而由于自耕农是当时国家税赋和徭役的主要承担者,失去土地这项赖以生存的财产之后,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因此而大幅减少。另外手握大量土地资源的地主阶级越发强大,对封建中央集权也形成了一定的威胁,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中,除了一部分转化为地主的佃农之外,还有许多人成了到处逃荒要饭的流民,而这些人一遇到社会动荡,往往会扮演一点就炸的火药桶——流民跟流寇之间,真就是只是一字之差而已。
在这个过程中疯狂出手兼并土地的除了地主豪绅之外,还有大量的王公勋戚这种特权阶级,利用一纸皇命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将无数百姓的土地收入到自己名下。万历年间,明神宗朱翊钧一次赐给封藩河南的福王土地两百万亩,让河南的耕地几乎被他一人包圆,后来河南土地不够数,还从山东、湖广划出一部分地皮给福王。而天启年间明熹宗朱由校下令拨给桂王、惠王、瑞王和遂平、宁国两公主的庄田,少的几十万亩,多的甚至达到了三百万亩。当时的耕地开垦很有限,这样自然会有一些州县出现无地可拨的窘境,居然还要勒令当地百姓分摊这空头地租,时称“无地之租”,也算是刮出了花样,刮出了水平。
当时还有一个土地兼并的牺牲品,就是卫所军系统。作为以建设兵团形式存在的卫所军,在明后期已经逐步由军队变成了专业农民业余兵,而军屯的土地也大量被地方军头和王公勋戚所侵吞,屯田的军户也逐渐变成了这些人的农奴,景况甚至比租种地主土地的佃农还悲惨得多。所以明末的卫所军中出现大量的逃役,导致军中空额状况严重,战斗力也下降到惨不忍睹的程度。执委会从很早之前就把卫所军的实力定位为战五渣,这其中并不是没有道理。
《明神宗实录》中有记载,当时的全国耕地中,仅仅是皇室和官绅所占有的不纳粮的土地,竟然就已经超过了耕地总面积的一半,帝国失去了大量的税赋,致使整个明朝的中后期国家财政一直都处于非常惨淡的境地。崇祯上台后,国库每年的进账甚至还不如扬州的盐商。官富而民穷,绅富而国困,这样的国家在面对内忧外患,天灾人祸的时候,抵抗力能有几分,就不言而喻了。
而出现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封建制度的土地私有制。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形态,其实质就是农业经济,任何一个封建王朝都是以维护农业经济为根本,这样土地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封建社会个人财富的象征,不管是官僚、地主还是普通百姓,都把土地当作了唯一的投资对象。而这就给予了有钱有势者足够的动力去不断兼并土地,这种趋势不是朝廷颁布几条发令,或是修改一些税制就能阻止得了的,唯一能够改变这种状况的办法就是从根子上改变土地所有制。
驻崖办对本地形势变化的态度很明确,不能眼睁睁看着崖州的经济状况因为土地兼并而迅速下滑。这不仅仅考虑到崖州是穿越集团目前最大最主要的商品倾销地和人力来源,维持这里的社会安定和经济繁荣对穿越集团意义重大,而且驻崖办也担心这里的治安局面一旦恶化,会引起外部的关注甚至是军事力量介入。对执委会来说,在目前这个打基础的时候让明朝廷对崖州这地方投入过多的注意力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但现在所有人都很清楚崖州目前状况的根源是在土地所有制上,而想要改变这件事的难度相当之大。执委会可以在胜利港大本营附近大规模推行土地公有制,是因为那地方山高皇帝远,没人会管也没人能管,而且执委会在地方上的控制力又具备了足够的权威性。但驻崖办想模仿执委会在崖州推行这套办法显然是不可行的,问题并不在于要花费多少钱才能把崖州附近的土地收入执委会名下,而是土地公有制的存在本身,就是与所有的官绅阶级为敌,驻崖办这几号人明显还不具备这样大规模树敌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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