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利,缪拉,还有其它三名佣兵。
陈贤颂没理那么多,他朝着离自己最近的一个小巷入口狂奔。
此时四十九名骑兵已经重整好了阵型,正要起步冲锋,领头的小队长看着陈贤颂身着华丽的盔甲冲进了小巷中,冷哼了一声:“挺聪明的嘛!所有人下马搜索敌人,尽量活捉,如果敌人反抗强度过大,可以就地击杀。”然后他对着身后的城卫军喊道:“你们派些人手来协助我们。事后我会向胡索大人禀报此事,给你们奖赏。”
城卫军哄然答应,分出一小队人与下了马的骑兵队合流。
冲进小巷后,陈贤颂不跑了,改为快步走。逃命时,如果身后没有人贴身追赶,那么狂奔是一种愚蠢的行为,那样子会大量是消耗体力,有经验的追踪者,只要保持一定速度追赶,不用多久就能追上那些已经跑得气喘吁吁,没有力气反抗的猎物。
这时候应该用最节省体力的方式行动,快步走是最好的选择。莫利赶了上来,他走在陈贤颂的身边,突然出声说道:“你很聪明,居然懂得用这种办法规避骑兵攻击,以前是有人教过你吗?”
“突然间想到的。”陈贤颂瞟了一眼身边的莫利,没好气地问道:“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惹上了贵族,居然还派了骑兵来对付你们,还把我们牵连在内,要不是我有点急智,刚才就死在那里了。”
莫利没有说话,只是面色一脸。杰德拉这时候也追了上来,他喘着气说道:“阁下,刚才我们发生了点意外……你这身盔甲是怎么回事。”
所以说商人是一种很会见风使舵的群体,不久前他还将陈贤颂当成花男轻视不已,现在则开始尊敬他为‘阁下’了。陈贤颂没有理他,解释这套盔甲的来由会花费大量的口水,现在他没有时间作这样的事情。
杰德拉没有得到陈贤颂的回话,也不觉得尴尬,他又问道:“阁下,现在我们怎么办,我想那些骑兵和城卫军很快就能追上来。”
“我们现在去市中心!”陈贤颂一边走,一边仰着脑袋,根据大阳的方向开始计算自己所处的方位,确认方向:“人越多的地方,我们越安全。”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开始解下自己的头盔,随手就扔在了地上。
这动作让很多人一愣,干瘦的奴隶少女跑过去,想帮他捡起来,却被他喝道:“别动,不要碰它,会受伤的。”
陈贤颂回头看了一下,见敌人暂时还没有出现在巷子的尽头,便停了下来,将自己奥丁神圣衣全部解了下来,然后堆到巷子的正中间:“这套盔甲很值钱,而且很漂亮,武人对武器和盔甲有着天然的爱好,留在这里,他们肯定会停下来查看,能稍微帮我们多阻挡他们一会,现在每一秒钟,说不定都会决定我们的生死。”
他话说完,把长剑也扔了。这些东西必要时他可以再召唤,在谁手中其实都一样。
就在他们离开这里不到两分钟,骑兵小队长带着十几个人赶了过来,他看到小巷正中间那套极其显眼,华丽得让人移不开眼睛的奥丁神圣衣时,先是一喜,然后又是警觉起来,对方把盔甲扔这里,不会是设有什么陷阱吧。
想到这,他远远地用元素斗气将盔甲各个部位击得四下散落,并没有发现任何陷阱,迟疑了一会后,他让手下过去将那套盔甲和长剑给自己捡过来。结果那些士兵一个个刚碰到奥丁神圣衣的各个部件时,全都惨叫一声,每个人手上都被烫起一个个水泡。
这套奥丁神圣衣,除了陈贤颂和白敏,就没有其它人拿起过。
小队长看着这情形,觉得很奇怪,他走过去,伸出一只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奥丁神圣衣的某个部件,只听见‘吃’地一声,他急忙将手指回来,一看指尖已经微红,隐隐有点火辣辣的痛。
这是什么玩意!这套盔甲,他刚才明明看到有人穿着。既然穿着没有问题,为什么他们只是轻轻碰一下就会被烫伤,小队长百思不得其解,他想不理这套华丽的盔甲直接去将那个穿这套盔甲的人逮住,问个明白,但又怕被其它人给捡走了,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他看到一个手下用长剑将一个部件挑了起来。
小队长一看,忍不住一拍巴掌:“对啊,既然不能用手拿,我们可以这么来嘛。”
他让手下用这种方法将装备都挑了起来,剩下一把长剑的时候,他有些犯愁,不知如何是好,这次还是刚才那位第一个用剑挑起装备的士兵,脱下了自己的衣服,将长剑包住,这才可以安全地拿在手里。
这时候,时间又过去了四分多钟,陈贤颂等人走得更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