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敌人的全过程。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只有经历过了,才能让道理更加清楚。
正如他的教官巴顿所说的,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天才,所谓的天才就是在你不知道的时候,用尽一切时间,花费所有精力去训练的那一群人。
很多东西,知道了不代表你就会了。格斗术的练习,虽然需要悟性,但在前期的时候,苦练才是进步唯一的保证。
无他,唯手熟尔!
从保镖的手里接过缰绳,才刚一靠近,那马顿时希律律一声长嘶,高大的身体蹬蹬蹬向后连退了几步,脖子上扬,前蹄一抬,瞬间人立而起,紧跟着往下一落,照着面前的王越就狠狠的踏了下来。
这是一匹正宗的“伊比利亚马”虽然没有纯血马那么有名,漂亮,但胜在力大,而且善于长途奔跑,自古代以来一直就是这个国家装备骑兵的首选战马。这种马四肢粗壮,野性十足,原本就是伊比利亚大草原上的野马驯化而来的,骨子里十分的凶悍,如果不是相处的时间够长,被它认可的人,一靠近就很容易引起它的敌视和攻击。
好在王越早有准备,两手一伸就摊开手掌接住了马的两只前蹄,居然就凭着双臂的力量,叫这匹将近一千公斤左右的雄性成年伊比利亚马半身悬空,任他如何剧烈的挣扎,也再不能落下马蹄。
马的攻击性,主要就在蹄子上,前面践踏,后面倒踢,草原上强健的野马,发起怒来一蹄子就能踢死一头狼。
而战马奔驰时,身形起伏,骑士要想在马背上掌握平衡,就必须用腰腿来驾驭节奏,不然身披铠甲,手持战锤,连马都驾驭不住,那上了战场也只能送死。
王越仔细的感受着马蹄子向下给自己双手施加的压力,以及此时面前这匹马身上肌肉的蠕动变化。
在相持了十几分钟后,他明显感到手里的力量不再变化,马也不挣扎了,这才轻轻收回手,在马背上拍了拍,直到此刻这匹认生的马才算是彻底安静下来,对他有了一些认同感。
然后,王越又打开了脚下的几个木头箱子,从里面拿出全套的骑士甲,不是那种如同铁罐头一样的重型板甲,而是中世纪早期流行的那种“链甲”,用细小的铁环相套,形成一件连头套着的半身铁衣,罩在贴身的衣物外面。
这种链甲拿在手里大概有三十几斤的样子,所有的重量都要靠肩膀承担,穿在身上可以有效的防护刀剑枪矛等冷兵器的攻击,而且对弓箭的防御也相当不错。是当时国王骑士通用的装备之一。
像穿毛衣一样,把链甲套在身上,再把外面单独的几个部件,护臂,护膝和半皮革连接内衬的手套和战靴,护胫一一装备完毕,最后放下护面甲,一手拿起鸢形盾,一手抄起单手锤,再转过身来时,看起来就是活脱脱的一个中世纪“战锤骑士”了。
“怎么样?穿上这东西,感觉怎么样?”安妮围着王越前前后后转了两圈,显然对于他的这种十分感兴趣:“当初我的老师阿道夫先生在练习骑士锤战法的时候,据说也专门去练习过马术,但也没有像你这样,连全身的披挂都弄全了,这些东西穿在身上加上盾牌和铁锤少说也有一百多斤,你确定要这么练习?”
“其实也没有那么沉,我这套铠甲都是现代仿制的,单手锤的重量只有十几斤,远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重。不过现在我也才感觉到,咱们铁十字军的那些前辈也真不容易。现代和过去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你不穿上这些东西,亲身感受一下,就永远不会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只可惜因为时间有限,不能弄到一套真正的古代骑士甲,不然就更好了。”
“那你准备怎么练习?难道你以前骑过马?”安妮挑了挑了眉毛,还是有些疑虑。普通人骑马和过去的骑士骑马那完全是两回事,如果不能体会到这一点,人在马上,尤其是奔跑当中,是很容易出危险的。
“正因为不会骑马,才能在这里面感觉到真东西啊!”王越笑的有些不以为意,说完话,一伸手就扳住了马鞍,脚尖内扣,翻身上了马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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